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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文件
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文件号:清政办发 {2018}24号    成文日期:2018-5-2
文件正文  
清政办发 {2018}24号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推进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全力争创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重点 打造 2 个示范乡镇,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按照《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抚政办发〔2017〕31 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将“四好 农村路”作为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打 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载体,全面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注重发挥地方、基层和农民的积极性,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政策机制,切实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的保障。

二、发展目标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着力从“会战式”建设向集中攻坚转变,从注重连通向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转变,从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协调发展转变,从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到2020 年,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全面协调发展,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

(一)通达深度和通畅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面完成助推精 准扶贫任务,通行政村“最后一公里”道路 100通硬化路、

撤并村 100通硬化路、行政村之间 100通硬化路,乡级公路

沥青(水泥)路铺装率达到 100,基本构建外通内联、遍布农村的公路交通网络。

(二)管养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全面落实县、乡镇政府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 的管养责任体系,完善农村公路资金、机构、人员等运行长效机制,真正做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养管到位”。

(三)安全防护水平稳步提升。推进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完成通客运班线的村道安全隐患治理,危桥数量逐年下降。

(四)农村客运、物流体系逐步健全完善。完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提高农村客运安全保障能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和农村物流发展。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设好农村公路

1. 大力实施新改建工程。统筹安排、分年实施,认真落实“七公开”和“三同时”制度,有序推进精准扶贫路、通行政村“最后一公里”、撤并村通畅路、行政村间互联互通等重点农村公路建设,加快推进“老少边”地区资源路、旅游路建设。2018 年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 36.2 公里,桥梁 781 延米/32 座;实施通行政村“最后一公里”0.93 公里,桥梁 74 延米/1 座;实施“老少边”地区交通旅游路 14.3 公里(高下线 7 公

里,朝六线 7.3 公里)。实现村委会、学校等重要节点位置 100通沥青(水泥)路,全面完成助推精准扶贫任务,基本构建外通内联、遍布农村的公路交通网络。(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县财政局、国土局、交通局)

2. 积极推进村内道路建设工程。利用国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落实省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与农村公路建设的衔接,继续推进我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2018 年实施一事一议村内道理建设 120 公里。(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财政局、农发局、交通局)

(二)管理好农村公路

1. 建立完善机制。县政府根据“四好农村路”事业发展需要,建立健全政府挂帅、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 切实做好建设资金筹集和组织实施工作,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管理经费全部纳入县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机制,明确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编制、人员、职责;各乡镇要全面设立农村公路养护站,明确一名乡镇政府领导牵头,交通助理具体负责,履行辖区内的乡、村公路日常管养工作职责;在建制村建立村道管理议事机制, 指定专人负责村道管养工作;管理运行经费和人员工资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2018 年建立完善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并全面履行路政管理职责,2020 年全面实现“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建制村议事机制设置率 2018 年达到 100。(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县财政局、交通局、编委办)

2. 加强路政执法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和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完善路政执法队伍和公路养护队伍“管养结合”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模式, 及时查处各类路产案件,保障农村公路路产路权。建立县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农村公路治超机制,加强源头监管和路面治理,实施路警联合治超执法模式,并切实推进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有效打击和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超限率控制在 5以下。(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国土局、交通局)

3. 加强路域环境整治。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农村公路

路域环境整治力度,2018 年计划打造美化景点、景观带 3 处, 开展公路沿线绿化及沿途村镇美化建设,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以及非公路标志,打造美丽乡村路。积极开展骑路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在具备条件的路段实行“退路进场、退路进厅”,保证公路通行安全。沿线村镇制订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定期组织群众性养护活动,实现路面常年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充分发挥美丽乡村路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改变作用,不断创造生态宜居的农村交通环境。(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城建局、交通局)

(三)护好农村公路

1. 继续推进维修改造工程。优先考虑县道,有序安排乡村道,确保县道技术状况保持良好,乡村道技术状况逐年提升。2018 年实施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 42.1 公里。其中:县级公路大修 13 公里;畅返不畅改造工程 15.2 公里。保持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不低于 75,切实保障农民基本出行需求。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财政局、交通局)

2. 大力实施危桥改造工程。加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力度,

2018 年实施危桥改造工程 371 延米/12 座。加强对建成年限较长、桥型结构落后、施工工艺存在缺陷的老龄桥和低标准桥梁 的跟踪监测,及时消除桥梁隐患点,确保县级公路危桥当年发 生当年改造,2020 年底前消灭乡村级公路现有危桥,确保农村公路桥梁运行状态良好,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百姓出行提供通 行保障。(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财政局、交通局)

3. 有序推进村道安防工程。在 2017 年全面完成现有县乡公路隐患路段治理工作的基础上,2018 年启动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认真排查安全隐患路段,建立项目库,有序推进安全隐患治理工作,2018 年完成处治隐患路段 53.9 公里,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安全防护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财政局、交通局)

4. 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和村内道路养护。全面落实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切实有效开展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巡查工作,积极开展春秋季节养护会战,制定防汛、除雪防滑预案,认真执行应急值班及报告制度,及时做好防汛及除雪防滑工作。村内道路本着“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原则,对奖补资金形成的村内道路资产,归村内道路所在行政村所有,并由其承担日常管理和管护责任。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交通局)

(四)运营好农村公路

1.    完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拓展现有农村客运站服务功 能,发展集农村公路养护、农村客运、农村物流、农村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客运综合服务站。2018 年计划实施农村客运候车亭 33 个,进一步提升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候车环境。(责任单位:相关乡镇政府,县交通局)

2. 大力推广农村客运安全保障技术。鼓励和支持农村客运车辆安装车载卫星定位装置、视频监控系统和胎压监测等主动预警技术装备,进一步提高农村客运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交通局)

3. 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优化城乡客运发展模式,因地制宜推进“乡镇公交” “镇村公交”线路发展,完善城乡客运服务网络,科学评价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财政局、交通局)

4. 加快农村物流发展。发挥典型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培育一批骨干农村物流企业。(责任单位:县邮政局、交通局)

5. 提升邮政运输服务质量。积极营造政策保障环境,依法 开展监督管理,指导县邮政企业认真履行普遍服务义务,确保 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质量稳中有升;指导快递企业加强农村末端网点建设,提高快递末端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邮政局、交通局)

四、保障措施

(一)健立完善组织保障体系。成立清原满族自治县创建2018 年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交通局局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担任,成员由 14 个乡镇长,县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城建局、农发局、水务局、林业局、县社、扶贫办、邮政局、编委办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 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局局长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具体 工作,承担规划管理、统筹协调、项目推进等工作职责。领导 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 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乡镇的行动计 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确保任务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落实。县直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 管,共同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健康发展。

(二)建立完善资金保障体系。一是在保证农村公路养护省补助资金现有基数的基础上,对新增农村公路的养护资金进行适时、适度的调整。二是县、乡财政部门加强对农村公路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农村公路资金,确保资金到位及时、使用规范。三是统筹用好各类扶贫和涉农资金,优先向农村公路建设倾斜。四是加强投融资创新,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体系,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农村公路建设。五是各乡镇政府应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减免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相关的费用,统筹解决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所需砂、石、土料场、生活用地、取水和供电等问题。

(三)开展示范县创建活动,强化示范引领。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和“经验突出、可推广、可复制”的原则, 以创建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为契机,推出 2 个示范乡镇, 全面营造“比学赶超”氛围,促进全县“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四)加强监督考评,强化激励机制。建立目标考核制度,  将“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标准主要指标纳入县政府对乡镇的绩效考核指标,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建立工作督查制度, 以建设进度、资金、质量安全、长效机制为重点,开展督导考评工作;县交通局等部门要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与养护质量、工作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 年 5 月 2 日


 

 

抄送: 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检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驻县省市属单位,各新闻单位。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5 月 2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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