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为加强我县校车安全管理,确保校车平稳、安全、有序运营,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清原满族自治县校车 安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常务副县长(分管校车办)
副组长:副县长(分管县交通局)
副县长(分管县公安局) 副县长(分管县教育局) 县校车办主任
成 员:县教育局副局长
县交通局副局长
县财政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发改局副局长
县安监局副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县法制办主任
县应急办主任
14 个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县路安校车公司经理
县旭宇校车公司经理
(以上副职需分管此项工作)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 年 2 月 28 日
抄送: 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检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驻县省市属单位,各新闻单位。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2 月 2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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