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县政府部分领导工作变动情况,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工作分工如下:
吴振宇同志:主持县政府及县政府党组全面工作。
李富光同志: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审计、发展改革、科技、财税、统计、住房城乡建设(征收、人防)、信访、营商环境、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等方面工作,推进清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沈吉铁路水害治理、聚隆滑雪场建设。负责分管部门的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审计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局(国资局)、统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营商局(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局、信访局。
联系县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机关、税务局、驻清部队、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慈善总会、科协、老科技工作者协会、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和石油公司。
朱跃军同志:负责农业农村、扶贫开发、水务、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水务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县总工会、妇联、团县委、气象局、供电公司。
李 勇同志: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校车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负责分管部门的廉政建设;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分管县教育局、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卫生健康局、医保局、校车办。
联系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汪加欢同志:负责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业、外经外贸、外事、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方面工作,统筹推进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负责分管部门的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
联系工商联、台办和侨办。
闫 军同志:负责公安、司法和突发群体性事件处置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分管县公安局、司法局。
联系县法院、检察院。
于福恩同志:负责金融、供销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分管县金融发展局、供销社。
联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清原办事处、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抚顺银行清原支行、锦州银行清原支行、村镇银行、人保财险清原支公司、人保寿险清原支公司、太保财险清原支公司、太保寿险清原支公司等各家保险公司。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