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清原满族自治县城乡居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办法》业经 县政府七届 45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废止,自本通知下发 之日起,该办法废止失效。 特此通知。
附件: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1 月 2 日
《清原满族自治县城乡居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办法》业经县政府七届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废止,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该办法废止失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