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清委干发〔2023〕3号文件精神,经2023年4月17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郎义棠同志任县国动办主任(兼);
秦 绪同志任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县国动办副主任(兼);
张天伟同志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于 泽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队长;
宁 涛同志任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张 永同志任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免去:
刘 林同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吕道义同志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副局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沙洪生同志县市场综合执法队队长职务;
宁 涛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孙玉新同志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县知识产权局局长、县市场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