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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议
县长吴振宇召开七届五十五次常务会议
文件号:    成文日期:2020-10-9
文件正文  

2020年9月22日,在县政府2楼会议室,县长吴振宇召开七届五十五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富光,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朱跃军,副县长黄显芬、李勇、汪加欢,县政府党组成员于福恩和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王瑞胜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民侨委主任于志远、县政协副主席杨志洲、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孔令宝、县总工会副主席朱长河、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尹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王伯华、县发改局副局长李喜廷、县财政局局长王兴科、县司法局副局长曹吉兴、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光、姜宝臣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14个议题。

一、关于调整清原满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朱跃军同志牵头,抓紧解决巨原酒业案件、哈佛学院案件、联营商场案件,尽快办结省厅关注的3个营商案件。

(汇报人:王希平;列席人:梁莹、沙洪生、翁、于峰)

二、关于清原满族自治县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内容;李富光同志牵头,黄崇杰同志负责,完善以下几项具体工作:

(一)关于园区产业定位,征求县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局意见,确保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

(二)关于园区用地界限,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选择最大用地规划,符合晋升省级园区相关规定。

(三)关于园区A区用地界限,可由李富光同志牵头,本着实事求是原则,组织相关部门论证、议定。

(四)关于园区B区、C区污水处理问题,在技术可行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建设费用最低、运行费用最低,根据实际情况在总体规划时进行设计、建设。

    (汇报人:黄崇杰;列席人:张洪伟、赵磊、于峰)

三、关于抚顺隆烨化工有限公司扩建生产线相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 

(一)清原镇政府可与隆烨化工有限公司签订扩建项目投资协议。

(二)如果隆烨化工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投产以后,扩建项目连续3年每年增加税收150万元以上,清原镇政府可给隆烨化工扩建项目优惠政策:在100万元的额度之内,清原镇政府给予隆烨化工扩建项目配套建设基础设施(例如:配套水、电、气、路,产权归镇政府所有)。

(三)朱跃军同志牵头,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局提前审核,对于扩建项目有无颠覆意见;为了支持扩建项目尽快达产,只要相关部门没有颠覆意见,同意企业“一边办理手续、一边施工建设”。

(汇报人:郑德仁;列席人:赵磊、于峰、张洪伟)

四、关于解决征收安置中产权人与被征收人不一致影响办证问题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李富光同志牵头,县征收办按照程序履行手续,但应避免出现产权纠纷问题。

(汇报人:关发国;列席人:李涛、赵磊、叶生)

五、关于推进解决尚居·亚美利加小区“回迁难”问题的工作汇报

会议确定:李富光同志牵头,县征收办负责,为了实现省、市年底回迁工作要求,在确保安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协调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一边办理手续、一边施工建设”;同时抓紧完善水、电、气、暖等配套设施,确保按期完成解决“回迁难”的任务。

(汇报人:关发国;列席人:于峰、梁莹)

 

六、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的汇报

会议确定:为了防止松材线虫病的扩散、尽快拔除松材线虫病的疫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松材线虫病的防治领导小组,朱跃军同志负责,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相关部门、乡镇协同,建立每月调度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指导相关乡镇(负责集体林权部分)、国有林场(负责县属国有林场)、其他权属单位(包括交通部门、市政部门、水利部门、省属林场、铁路林场等)进行防治。

(二)强化工作责任。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全县松材线虫病的防治组织、指导、协调;相关乡镇、国有林场、其他权属单位(包括交通部门、市政部门、水利部门、省属林场、铁路林场等等)作为实施责任主体,负责全县松材线虫病的具体防治。县域之内其他权属单位(包括交通部门、市政部门、水利部门、省属林场、铁路林场等)均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县自然资源局安排进行松材线虫病的防治。

(三)强化病害测报。县自然资源局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巡查(由副局长带队,逐个乡镇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并且签字备案);要求相关乡镇(负责集体林权部分)、国有林场(负责县属国有林场)、其他权属单位(包括交通部门、市政部门、水利部门、省属林场、铁路林场等)每隔半月开展一次巡查(至少要由单位副职带队,逐个单位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并且签字备案),事后要将巡查结果书面上报县自然资源局,以便准确掌握全县松材线虫病的情况。如果发现测报疏漏,追究相关人员渎职失职责任。

(四)强化除治管理。在原则上,集体林、国有林的疫木除治由县属国有林场实施作业,县自然资源局、乡镇政府共同监管,确保按照省、市要求除治到位;如果没有除治到位,则要追究县自然资源局、乡镇政府、作业单位相关责任。

(五)强化山场清理。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明确山场清理的责任主体、清理标准、处罚措施。

(六)强化疫木管理。县自然资源局牵头,防止松材线虫病的疫木非法运输、流失;严厉打击木材加工点的非法收购、非法加工;尽快建立、完善全县疫木检查站点。

(七)强化监督管理。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办负责,每月组织监督检查一次上述措施落实情况,对于拒不落实、敷衍扯皮相关人员追责问责。

(八)县政府办负责审核发文,各个部门按照要求执行。

(汇报人:赵磊;列席人:纪雄师、高云、胡淑娟、于峰、孙学军、张洪伟、林绿峰、魏永忠、张玉峰、王有东)

七、关于解决国有林场面临困难相关问题的汇报

会议确定:由于松材线虫病的原因,国有林场不能正常采伐,导致林场无法保障职工工资,为了解决国有林场运转问题,决定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可将10个国有林场全部资金、全部收入上缴县财政的非税专户,由县自然资源局统一管理。对于已经核定的745名国有林场事业编制核定到人;每月按照745名在编在岗人员工资、保险拨至国有林场,不足部分可由县财政局给予相应补贴。

(二)国有林场提出745名事业编制核定到人具体名单,县人社局牵头,县委编办、县自然资源局配合,按照省、市相关规定逐人核定是否符合事业单位转隶条件(县人社局负责牵头,县委编办、县自然资源局协同,审核结果签字备案)。

(三)鉴于松材线虫病的原因,对于745名事业编制核定人员,除了国有林场的护林员以外,其余在岗人员安排意见如下:(1)每个国有林场保留10-15名在岗职工留守(必须坚持每日考勤,场长、局长签字确认考勤结果);(2)除了留守人员以外,在岗职工暂时借到县直部门、乡镇政府,县直部门、乡镇政府派给工作任务;(3)县人社局负责分派组织、考勤办法、人员监管,县直部门、乡镇政府负责日常管理;借调人员接受县直部门、乡镇政府每日考勤,月底要将考勤结果汇总到人社局、财政局(要有县直部门局长、乡镇政府镇长签字确认考勤结果);如果屡次缺勤不到,则按无故旷工处置;如果2次不服借调安排意见或者发生借调单位要求退回2次,则按林场待岗人员处理;(4)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要将考勤结果作为工资发放重要依据(防止出现无故旷工、吃空饷的现象);(5)县人社局负责制定工作通知,要求县直部门、乡镇政府立即核减临时用工人员数量(县人社局提出具体数量要求);(6)如果国有林场出现突发事件、抚育采伐,那么国有林场提出申请、分管县长同意,可以调回借调人员回到林场,等待工作完成立即回到借调单位。

(四)国有林场超编人员身份不变,国有林场统一交纳应有保险;国有林场原有超编人员分流方案继续有效;对于没有参加分流超编人员可选择待岗,也可由县统一安排编入护林员的队伍;如果745名在编人员退休空缺,采取“退一补一”方式,逐步化解现有超编人员,国有林场提出可以补编人员名单,县人社局牵头,县委编办、县自然资源局协同,按照省、市相关规定逐人核定是否符合事业单位转隶条件(县人社局牵头,县委编办、县自然资源局协同,审核结果签字备案)。

(五)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立即清理国有林场临时人员,如果需要聘用临时人员,履行县直部门临时人员聘用程序。国有林场按照事业单位标准拨付工作经费,所有支出要经县自然资源局审核。支持10个国有林场成立县属林业旅游集团开展经营,为了调动国有林场的积极性,对于林场培育种苗收入、开发森林旅游收入、资源调查设计收入、对上争取收入(不含项目建设资金部分),上述收入50%拨给所在国有林场补充经费不足。

(六)县审计局负责审计10个国有林场所有资产、债务、合同、项目、收入、资金情况

(七)关于10个国有林场现有债务、遗留问题,明确均由国有林场自行解决。

(八)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县人社局具体配合,立即清理国有林场放假人员、病假人员、借调人员;不经县长办公会议同意,不得调转国有林场在编人员、超编人员;不符合省市规定的放假人员、病假人员一律撤销;不符合县里规定的借调人员一律取消,对于符合要求的放假人员、病假人员、借调人员,必须履行正规程序备案待查。

(九)朱跃军同志负责,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以后实施。

(十)上述工作应在2020年10月30日以前完成;等待国有林场的落叶松解禁以后再议其他事项。

(汇报人:赵磊;列席人:高璇、于爽、高云)

八、关于清原满族自治县落实《抚顺市2020年关闭非煤矿山的函》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县自然资源局征求乡镇、企业意见,按照省、市要求履行程序。

汇报人:赵磊;列席人:张洪伟、倪兴伟、沙洪生、高云、李涛、郑德仁、祁亚威、刘立鲲、钟洪海

九、关于出售占补平衡指标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内容;李富光同志负责,尽快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汇报人:赵磊

十、关于兴隆路西段开通动迁遗留问题的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李富光牵头,县住建局负责,妥善解决兴隆路西段开通动迁的遗留问题。

(一)县自然资源局应该形成书面确认意见:当年四合园居民小区地块上市之时,在上市条件之中,兴隆路西段的道路动迁、建设相关费用不是开发企业承担,应是政府承担动迁、建设相关费用。

(二)县住建局应该形成书面确认意见:对于兴隆路西段的道路动迁,县住建局委托抚顺祥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动迁、垫付费用。

(三)原则同意县公安局对于20米道路规划红线之内动迁户的调查意见;原则同意评估单位根据市、县规定形成20米道路规划红线之内动迁房屋的价格意见。

(四)对于没有争议的问题,先行解决回迁户垫付资金;对于有争议问题引导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五)李富光同志负责,提请县委常委会审议后实施。

汇报人:于峰;列席人:赵磊、关发国

十一、调度省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督查整改问题落实情况

会议确定:

(一)各乡镇、责任部门严格按照9月1日召开的《关于落实省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督查整改问题专题纪要》要求,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二)各乡镇、责任部门严格按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及水源风险防控工程责任清单》,对于存在问题按照时限要求尽快整改。

列席人:于峰、张洪伟、赵磊、林绿峰、王杨、倪兴伟、郭启龙、杨雨春、宋雷元、郑德仁、祁亚威、赵昕、邰淳、申灵玉、宋博、刘兆峰、刘立鲲、尉鹏辉、王兴君、钟洪海、华玉哲、高峰、韩继伟

十二、关于相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

(一)被抽查的乡镇、部门要整改到位发现问题,未被抽查的乡镇、部门针对发现问题,特别是共性问题抓紧时间整改到位。

(二)对于乡镇、部门牵头的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确保落实到位、查缺补漏、抓紧整改。

(汇报人:杨雷;列席人:于峰、王云鹏、于爽、胡淑娟、宋雷元、王杨、林绿峰、杨雨春、王丹旗、郑德仁、祁亚威、赵昕、邰淳、申灵玉、宋博、刘兆峰、刘立鲲、尉鹏辉、王兴君、钟洪海、华玉哲、高峰、韩继伟

十三、安排部署近期几项重点工作:1.省委巡视整改的“回头看”相关工作;2.2020年政府系统绩效考核相关工作;3.非税收入应收尽收;4.关注完成“一网通办”;5.城市垃圾分类工作;6.收缴开发企业拖欠的土地出让金、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税费;7.晨曦家园、尚居·亚美利加等地块政府垫资追缴问题;8.尽快解决湾甸子镇集成材的部分企业土地批而未供问题;9.督促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及水源地保护发现问题整改

会议确定:

(一)对于第二轮省委巡视发现问题应该限期整改到位,各副县长、责任单位认真对待、落实到位。

(二)县政府办负责分解市政府的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各副县长、责任部门立即调度绩效考核完成情况;李富光同志及时调度考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相关部门、乡镇抓紧采取措施,做到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四)乡镇、部门高度重视“一网通办”;县政府办负责政务外网建设、运行速度;相关部门立即开展规定业务线上办理。

(五)县住建局牵头,全面铺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六)对于开发企业拖欠的土地出让金、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责任部门认真履行司法追缴程序,落实申请强制执行措施。

(七)对于政府暂时垫资解决回迁难的开发企业,县征收办尽快履行司法程序追缴垫资资金。

(八)朱跃军同志牵头,县自然资源局、湾甸子镇政府协同,首先解决湾甸子镇集成材的部分企业土地批而未供遗留问题;然后商议妥善处理解决湾甸子镇集成材的部分企业厂房问题。

(九)对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及水源地保护发现问题,各副县长、责任部门务必尽快整改到位。

(列席人:赵磊、于峰、高云、胡淑娟、梁强、林绿峰、宋雷元、王云鹏、于爽、杨雨春、郭启龙、张红、沙洪生、倪兴伟、王杨、张洪伟、王希平、关发国、杨雷、王丹旗、生安峰、郑德仁、祁亚威、赵昕、邰淳、申灵玉、宋博、刘兆峰、刘立鲲、尉鹏辉、王兴君、钟洪海、华玉哲、高峰、韩继伟

十四、关于任免县政府部门相关干部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尽快履行相关手续。

(汇报人:王瑞胜)


 
文件解读  

2020年9月22日,在县政府2楼会议室,县长吴振宇召开七届五十五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了14个议题。

一、关于调整清原满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情况汇报

二、关于清原满族自治县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情况汇报

三、关于抚顺隆烨化工有限公司扩建生产线相关情况的汇报

四、关于解决征收安置中产权人与被征收人不一致影响办证问题的汇报

五、关于推进解决尚居·亚美利加小区“回迁难”问题的工作汇报

六、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的汇报

七、关于解决国有林场面临困难相关问题的汇报

八、关于清原满族自治县落实《抚顺市2020年关闭非煤矿山的函》情况汇报

九、关于出售占补平衡指标情况的汇报

十、关于兴隆路西段开通动迁遗留问题的情况汇报

十一、调度省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督查整改问题落实情况

十二、关于相关情况的汇报

十三、安排部署近期几项重点工作

十四、关于任免县政府部门相关干部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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