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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文件
关于印发清原满族自治县2024年“绿水青山 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件号: 清政办发〔2024〕3号    成文日期:2024-4-25
文件正文  
清政办发〔202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相关直属单位:

现将《清原满族自治县2024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清原满族自治县2024年“两山”项目实施计划表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25

 

 

清原满族自治县2024年“绿水青山

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建设工作计划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辽环综函〔2020〕1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认真落实林长制,不断提升森林质量

按照《清原满族自治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全县林长制工作,开展造林绿化和森林抚育工作,加强示范林建设,不断壮大林地经济。(责任主体:县自然资源局)

二、认真落实河长制,大力推进项目建设

制定并实施《清原满族自治县2024年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下发河长制专项检查方案及河长制工作要点,组织召开县级、乡级、村级河长培训工作,继续做好河道“清四乱”及垃圾清理工作。大力开展侵蚀沟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山洪沟防洪治理等项目建设。(责任主体:县水务局)

三、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环境质量

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加大环境监察监管力度,做好重点时段水源风险隐患、污染源监管工作;持续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果强化源头控制,继续开展秸秆禁烧行动,抓好日常监管;严格环境准入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责任主体:市生态环境局清原分局)

、发展农业绿色产业,提高产品附加值

积极引导农民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培育和发展优势特色农业产业,推动中药材、食用菌向全产业链方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围绕县域内涉农企业发展动态,依托清原本地优势,大力引导企业发展清原当地特色产业,组织有条件的市级龙头企业申报省级龙头企业,打造中药材、山野菜、食用菌、稻米、苗木花卉等区域性精品品牌。(责任主体:县农业农村局)

五、以抽水蓄能电站为引领,带动新能源产业发展

推进辽宁清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按时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实现5台机组投入商业运行目标。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责任主体:县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文旅产业发展

继续对上争取专项资金和项目,完善文旅、体育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争创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依托本地旅游资源和线上线下市场渠道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充分发掘本地红色旅游资源,全面推进文旅产业全面发展。(责任主体: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

七、加强黑土地保护,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

完成2023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任务;对上争取和落实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严格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项目。因地制宜开展耕地治理修复,提升耕地质量等级,改善土壤理化性质,使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实现负增长。(责任主体:县农业农村局)

八、完善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持续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治理,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利用大屏幕、村广播、分发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推广,推动村庄清洁工作从“一时清”向“时时清”转变、从“村村整洁”向“家家干净”转变。(责任主体: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附件

清原满族自治县2024年“两山”项目实施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期限

投资万元

责任单位

1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1.制定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2.开展受污染耕地地块调查工作。3.对优先保护类Ⅰ2类3392.56亩、安全利用Ⅱ1类1331.07亩污染耕地区域,持续跟踪后续风险管控效果。

2024

6

县农业农村局

2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曾庆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治理防洪标准10年一遇(现状防洪标准不足10年),治理河长4.3千米、修筑堤防2.0千米

2024年

900

县水务局

3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英额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治理防洪标准10年一遇(现状防洪标准不足10年),治理河长4.5千米、修筑堤防8.5千米

2024年

980

县水务局

4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西南沟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治理防洪标准10年一遇(现状防洪标准不足10年),治理河长4.35千米、修筑堤防1.886千米

2024年

800

县水务局

5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海阳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治理防洪标准10年一遇(现状防洪标准不足10年),治理河长22.29千米、修筑堤防11.264千米

2024年

980

县水务局

6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沙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治理防洪标准10年一遇(现状防洪标准不足10年),治理河长8.233千米、修筑堤防3.341千米

2024年

1000

县水务局

7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下川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治理防洪标准10年一遇(现状防洪标准不足10年),治理河长2.19千米、修筑堤防3.96千米

2024年

920

县水务局

8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二道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治理防洪标准10年一遇(现状防洪标准不足10年),防洪治理河长4.888千米、修筑堤防9.258千米

2024年

1000

县水务局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期限

投资万元

责任单位

9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北大沟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治理防洪标准10年一遇(现状防洪标准不足10年),治理河长3.029千米、修筑堤防5.881千米

2024年

1000

县水务局

10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王家堡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治理防洪标准10年一遇(现状防洪标准不足10年),治理河长8.912千米、修筑堤防9.879千米

2024年

968

县水务局

11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西砬门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治理防洪标准10年一遇(现状防洪标准不足10年),治理河长4.5千米、修筑堤防8.2千米

2024年

940

县水务局

12

清原县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工程

耕地中100米以上发展型侵蚀沟263条,治理侵蚀沟52600米,治理控制水土流失面积12.07平方公里。

2024年

9468

县水务局

13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清原县2024年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计划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1平方千米

2024年

2173

县水务局

14

辽宁清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项目总投资109亿元,总装机容量180万千瓦,安装6台单机30万千瓦可逆式发电机组,年平均发电量30.11亿kwh。2024年计划安装4台发电机组。2025年计划安装1台发电机组。

2017-2026年

1090000(2024年计划投资72000)

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15

浑河上游县城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黄土大坝生态绿化建设)项目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12882.56平方米建设内容为4处水洗公厕4个篮球场、2个排球场、1个足球场、4个羽毛球场、1个网球场、9处广场和绿化景观,以及相应配套的给水、雨水、污水、供热、电力等管线的建设。

2023-2024年

2800

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

16

人工造林、迹地更、退化林修复

开展人工造林、迹地更新、退化林修复1.2万亩

2024年

360

县自然资源局


合计



96295


 


 
文件解读  

一、认真落实林长制,不断提升森林质量

按照《清原满族自治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全县林长制工作,开展造林绿化和森林抚育工作,加强示范林建设,不断壮大林地经济。(责任主体:县自然资源局)

二、认真落实河长制,大力推进项目建设

制定并实施《清原满族自治县2024年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下发河长制专项检查方案及河长制工作要点,组织召开县级、乡级、村级河长培训工作,继续做好河道“清四乱”及垃圾清理工作。大力开展侵蚀沟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山洪沟防洪治理等项目建设。(责任主体:县水务局)

三、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环境质量

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加大环境监察监管力度,做好重点时段水源风险隐患、污染源监管工作;持续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果强化源头控制,继续开展秸秆禁烧行动,抓好日常监管;严格环境准入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责任主体:市生态环境局清原分局)

、发展农业绿色产业,提高产品附加值

积极引导农民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培育和发展优势特色农业产业,推动中药材、食用菌向全产业链方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围绕县域内涉农企业发展动态,依托清原本地优势,大力引导企业发展清原当地特色产业,组织有条件的市级龙头企业申报省级龙头企业,打造中药材、山野菜、食用菌、稻米、苗木花卉等区域性精品品牌。(责任主体:县农业农村局)

五、以抽水蓄能电站为引领,带动新能源产业发展

推进辽宁清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按时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实现5台机组投入商业运行目标。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责任主体:县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文旅产业发展

继续对上争取专项资金和项目,完善文旅、体育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争创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依托本地旅游资源和线上线下市场渠道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充分发掘本地红色旅游资源,全面推进文旅产业全面发展。(责任主体: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

七、加强黑土地保护,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

完成2023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任务;对上争取和落实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严格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项目。因地制宜开展耕地治理修复,提升耕地质量等级,改善土壤理化性质,使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实现负增长。(责任主体:县农业农村局)

八、完善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持续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治理,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利用大屏幕、村广播、分发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推广,推动村庄清洁工作从“一时清”向“时时清”转变、从“村村整洁”向“家家干净”转变。(责任主体: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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