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7日,在县政府2楼会议室,县长尚峰召开八届3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杜渐,县委常委、副县长汪加欢,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斌,副县长崔京阁、孙雪,县政府党组成员于福恩和县政府办主任姜宝臣参加会议。县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委主任于志远,县政协文史和科教法制委主任刘兴江,县委办主任王生涛,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高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春涛,县总工会副主席王杨,县财政局局长崔伟,县发改局局长郎义棠,县司法局局长王贵彬,县督考办负责人张洁瑜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2个议题。
一、关于清原满族自治县现代林业经营有限公司申请购买我县国有林场人工商品林经营权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县国资局关于清原满族自治县现代林业经营有限公司申请购买我县国有林场人工商品林经营权的汇报。
1.县国资局负责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2.项目资金到位后,县财政局负责严格做好资金拨付和使用监管。
3.崔京阁同志负责,加强对国有林场人工商品林项目调度,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及相关部门,共同研究项目设计内容及后续实施具体工作,确保符合我县林业发展实际;同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形成国有林场人工商品林项目推进情况的整体汇报,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汇报人:李微微;列席人:张希新)
二、审议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清原县委巡视反馈的“2个重点问题”“3个专项整治问题”整改方案
(一)“2个重点问题”
1.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发放城乡低保和特困补贴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专项整改方案的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县人社局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发放城乡低保和特困补贴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专项整改方案的汇报。
1.各乡镇要在大数据核查的基础上,根据认定标准重新逐户开展低保和特困人员认定信息排查和核实工作。对符合认定标准的低保、特困人群按规定纳入,对不符合人员依法依规进行清理,并对违规冒领资金进行追缴,核查工作结束后在各乡镇(村)对结果进行公示。
2.县人社局要对各乡镇核查结果按相应比例进行抽查、走访,并对纳入低保和特困人群人员信息进行复核,复核过程中如发现工作人员存在违规办理、失职渎职等情况,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汇报人:张天伟;列席人:张希新、于泽、高云、李成君、赵磊、张东华、刘国英、张军、闫石、杨光、辛言广、丁聪、李娜、申灵玉、李响、郎福人、刘立鲲、尉鹏辉、刘士德、盖天泽、林大鹏、黄蕊、赵迪)
2.关于推进解决湾甸子镇集成材加工园区7家企业不能办理土地和厂房不动产手续问题的情况汇报
3.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湾甸子镇集成材加工园区7家企业不能办理土地和厂房不动产手续问题”专项整改方案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湾甸子镇政府关于湾甸子镇集成材加工园区7家企业不能办理土地和厂房不动产手续问题相关工的汇报。
湾甸子镇政府负责,按照信访联席会议和前期相关会议纪要议定内容依法依规履行程序,9月底前务必整改到位,按照实事求是、一视同仁的原则,彻底解决7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汇报人:李响;列席人:李微微、张希新)
(二)“3个专项整治问题”之一
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拖欠账款依然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改方案起草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县财政局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拖欠账款依然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改方案的汇报。
1.县财政局负责,根据拖欠账款类别建立偿还清单,依法依规尽快偿还。
2.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出台我县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县财政资金使用,避免出现新增政府债务。
3.各乡镇需使用县级财政资金时,要提前会同县级财政部门及时向分管县级领导请示、汇报,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要经过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行。
(汇报人:崔伟;列席人:李成君、赵磊、于峰、张希新、翁健、高云、王云鹏、祁丹、孙长春、王丹旗、王生涛、杨光、辛言广、盖天泽、刘士德、丁聪、尉鹏辉、林大鹏、郎福人、赵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