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国家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认真贯彻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杜绝我县松材线虫病疫区松科植物违法违规加工、销售等各项经营活动,整治松材线虫病疫区松木生产经营加工行为,严防松材线虫病疫情蔓延扩散,按照抚顺市自然资源局《抚顺市“秋风2021”松材线虫病疫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依据《生物安全法》《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打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阻击战、控制战,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工作目标
建立“一体化”防控体系,严守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底线,达到疫情发生面积和病死树数量大幅下降,全力拔出省际边界乡镇疫点,力保尚未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的乡镇不发生疫情。同时,实行“全域协调联动”机制,突出网格化重点执法,全面排查全县各乡镇涉松木企业(单位、个人)现存松木及其制品的来源和数量;进一步规范松材线虫病疫区内松木生产、经营、加工利用市场秩序。切实加强对单位和个人涉木及其制品的登记和监管,对木材市场、物流市场、涉木企业、矿业、建筑工地、重点工程施工现场等进行重点监管,对本地松木及产品加工、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利用松材线虫病疫木整治行动,消除疫情人为传播隐患,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保护我省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
三、“秋风2021”专项行动组织机构及工作重点
(一)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组成: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公室(督考办)、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督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气象局、清原邮政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县域内所有森林经营单位主要领导。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县“秋风2021”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张希新同志兼任,联系人:侯传生,联系电话:53023604。
(三)“秋风2021”专项行动工作重点
1.各乡镇对疫区内现存的松木及其制品要依法进行查处,并根据国家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限期采取粉碎、削片、烧毁、旋切等有效方式进行处置;对排查中发现本地采伐逾期没有处置的松木及其制品,按照《植物检疫条例》相关规定,及时查处和开展集中销毁活动,并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直播,提高震慑力。
2.严厉打击擅自收购、加工、倒卖、盗伐、利用、运输、储存疫木及使用松科疫木及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木材加工企业松科植物处置监管工作,严禁木材加工企业收购、经营加工和运输利用松科木材及制品。
3.开展疫木“即死即清”除治清理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不遵守疫木除治规程、规范和相关规定,可能造成疫情扩散危害的违法违规行为。
4.无《植物检疫证书》调运应实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或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违法违规行为。
5.伪造、涂改、买卖《植物检疫证书》等检疫单证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为摸底排查、集中打击、总结整改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排查阶段(2021年9月1日—9月15日)
各乡镇政府根据本辖区疫情疫木管理发展趋势,制定“秋风2021”专项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强化行动责任,确定行动重点和目标,开展摸底排查,建立检查台账,务求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在摸底排查中广泛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集中打击阶段(9月16日—10月25日)
各乡镇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对检疫违法违规行为倒排时序、对标对表、挂图销号,对重大植物检疫违法违规行为责令限时完成、定期报告,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土口子乡、草市镇、南山城镇要加强边界区域联合执法,认真查处边界非法收购、运输、加工、经营、使用松疫木等违法违规行为,彻底铲除边界上违法收购、加工松疫木的小作坊和小加工厂。对在执法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涉嫌犯罪的立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办理难度大跨省级行政区的重大林业植物检疫案件,及时向县“秋风2021”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三)总结整改阶段(10月26日—10月30日)
各乡镇政府要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10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秋风2021”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认真整改,对查而不实、整改不到位的要对其进行通报、约谈、问责,全力确保本次联合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五、有关要求
(一)明确专项行动重点。此次“秋风2021”专项行动由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疫区疫木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要加大执法力度,实施网格化管理,严管存量,严防增量。对疫区内现存的所有外来松木及本地采伐逾期没有处置的松木,严格按照此次专项工作重点要求进行处置。
(二)加强流通管理工作。采取有效的针对性措施,加强各级公路管控工作,充分发挥植物检疫检查站的作用,禁止一切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进入或流出疫区。
(三)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专题片、微视频、互联网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秋风2021”专项行动及林业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营造良好林业植物检疫社会氛围,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同时,要充分利用已设立的举报电话、信箱、微信公众号等,畅通违法违规线索的举报渠道。
(四)强化考核评估通报。县“秋风2021”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此次专项行动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于实施不到位、防控成效不佳、执行机制不力的乡镇进行全县通报,约谈相关党政负责人,并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进行调控。
(五)做好风险评估预判。要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对涉及稳定的重大隐患和苗头性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重点群体、重点区域,做好信访隐患排查化解。以问题为导向,做好利益相关人的政策法规解释和引导工作,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营造公平、良性、健康的涉松木生产经营的社会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