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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要闻
优化营商法制环境,“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在推进
浏览:5269次'时间:2017年6月20日

    6月14日,县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了全县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治理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三乱”专项行动推进会,此次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县《全面优化公共服务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推进我县营商法治建设,确保乱“三乱”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这次会议也是为迎接省市法制部门7月份来我县督导工作做准备。参加此次大会的人员除了各乡镇、各部门法制工作分管领导和法制专干,还包括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成员,三乱整治专项行动小组的成员以及县政府聘请的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执法行为社会特约监督员共计104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郝先兵高度重视此次会议,并在本次会议中做推进工作重要讲话。

    郝先兵副县长围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推进“三乱”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建设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会议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工作落实。二要突出重点,明确整治行动的各项任务目标。治理“三乱”是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重中之重,也是推进政府依法行政重要抓手。整治乱收费中,各行政收费部门要严格落实收费清单制度,按照上级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部门的收费清单,并接受社会监督;在整治乱罚款中,各部门、各乡镇要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法程序,加强服务意识;在整治乱检查中,要严格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管理。三要落实责任,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是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将着力调度督查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涉企行政执法评价和日常监督机制。还要充分发挥优化营商环境政府特约监督员和企业联系点作用,通过定期走访、组织评议等方式,认真听取企业联系点和特约监督员对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三月以来县政府法制办针对优化营商环境,贯彻实施《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了专题培训,并在整治“三乱”专项行动工作中先后下发了《关于报送2017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及备案检查实施情况的通知》、《关于印发全县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方案通知》、《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并起草了《清原满族自治县优化营商环境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督查办法》。本次“三乱”专项整治推进会上,法制办对涉及“三乱”整治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巡查审查管理制度,以及如何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做了详细讲解,并对整治“三乱”专项行动做阶段性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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