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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满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浏览:1679次'时间:2016年11月28日

单位简介:清原满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职能权限: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负责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的监督;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的监督;负责对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负责指导、监督动物疫情的扑灭工作;负责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行为进行查处。动物卫生监督所协助县动物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辖区内兽药饲料和畜产品安全工作;依法承担其它有关工作。

服务指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核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核发流程图.doc

收费标准:无

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浑河北路43号

便民服务电话:

各乡镇所便民电话:
清原动物卫生监督所 :024-53046933
北三家动物卫生监督所:024-53270933
大孤家动物卫生监督所:024-53575933
南山城动物卫生监督所:024-53551933
夏家堡动物卫生监督所:024-53671933
敖家堡动物卫生监督所:024-53486933
草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024-53170933
湾甸子动物卫生监督所:024-53481933
监督电话:024-53035535
邮编:1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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