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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政务信息2015年第11期
浏览:4914次'时间:2015年10月20日
  乡镇工作

   清原镇“社区工作”理出新思路。该镇把“创新社区管理、强化服务功能”作为今年社区工作的重点,下大力气完善原有工作机制。一是结合实际抓创新。选派主管社区工作的副镇长及一名社区书记到沈阳市新乐街道挂职学习一个月,通过学习、参观、实践等环节全方位了解了沈阳市先进的社区管理经验,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清原镇创新社区服务管理实施方案》、《清原镇2012年社区干部考核方案》。二是做到制度管人。建立健全了社区工作机制,从提高社区工作效率、提升社区干部素质入手,重新制定了《清原镇社区工作制度》,社区工作有章可循。三是推行社区民生服务网格化管理。从镇党委、政府到社区委员会建立“四层服务网络”(即第一层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第二层镇主管社区领导,第三层镇相关组站负责人,第四层社区书记、主任);从社区委员会到社区志愿者建立“五级服务网络”(即第一层社区书记、主任,第二层社区干部,第三层楼组长,第四层单元组长,第五层志愿者)。通过发挥服务网络各链条的作用,关注民生、了解民情、解决民困,形成一个“双向反馈”和“双向服务”的工作新机制。四是加强对社区干部的管理与考核。在原来对社区整体工作进行考核评比的基础上,增加对社区干部的日常、半年及年终考核。考核成绩存入个人档案,对优秀的社区干部将给予表扬或表彰,对不称职的给予告诫或罢免。真正做到用严格的监督、检查、考核办法约束人,从而增强社区干部的责任意识、紧迫感、自我约束力和为民服务的意识。 (清原镇) 
    敖家堡乡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力度进一步加大。该乡采取“农民自己走一块,当地企业解决一块,政府组织一块”的办法,逐年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一是完善了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组织体系,充分做好劳务输出岗前培训,保证人员输出后的稳定性。二是针对失业返乡人员,通过群团组织多方联系,加强技能培训,拓宽再就业渠道。同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返乡农民工在家自谋职业,发展增收项目。截止目前,该乡组织农科站等部门对拟外出人员进行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法律知识实用技术等各类培训5次,惠及农民4,500余人次,全乡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实现3,500人,使劳务输出成为增加全乡农民人均收入的重要途径。 (敖家堡乡) 

    部门工作

    县地税局提前半年完成残保金代征任务。
上半年,该局累计入库残疾人就业保证金109万元,提前半年完成代征任务。一是局领导重视。分局局长亲自抓,多次在中层干部会议上,强调残保金征收工作的重要性。二是目标任务层次分解。及时将任务分解到各分局,强化征收管理责任的落实,并记入年终考核目标。三是强化催缴。对未按照规定缴纳残保金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确保及时足额入库。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针对不同单位的不同情况,采取发放宣传单、入户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残保金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向纳税人广泛宣传征收工会经费、残保金的意义和作用,增强了企业依法缴纳工会经费、残保金的意识。五是加强与县总工会、残联的沟通和联系,将所掌握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各征收单位,实现双方信息化对称。(县地税局) 
    县人保局加强维权保障解农民工后顾之忧。近日,县劳动就业管理局会同县劳动保障监察、县总工会、卫生局等相关部门积极做好了农民工的维权保障工作,强化了劳动监察执法力度,解决了农民工劳动安全和职业病的防治、最低生活保障等实际问题。通过治理整顿和执法检查以及典型引导等措施,在清原辖区内的用工单位,在招收农民工和农民到本企业期间,都能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规定执行。在招收农民工进城就业都能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关系。工资低和托欠工人工资的问题已基本杜绝。截止目前,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已达6103人,该人群就业后的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制度已建立,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  (县人保局) 
                                       
    短消息

    我县经贸代表团赴上海招商取得丰硕成果。
7月份,我县经贸代表团以服务业、工业产业集群、县城建设为招商重点洽谈推进项目共8个,总投资额达30.1亿元。(县外经局) 
    我县启动“科学用盐,健康家庭”发放限盐勺活动。在启动仪式上与会领导将限盐勺、科学用盐宣单和家庭健康知识材料传发放到农民代表手中,同时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限盐勺500个,雨伞200把,计生健康折页500余套,药具200盒。(县计生局)                 
    红河峡谷漂流服务标准化被列为省级第二批试点项目。该试点项目将围绕标准体系的建立及标准实施等方面开展工作,期限为两年,届时省质监局将组织验收。(县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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