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5月19日 星期日
关于在非出租汽车上设置出租汽车顶灯等营运设施标志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没收营运设施、标志案件处罚公示
浏览:3144次'时间:2020年4月5日

2020年3月5日,辽D-AH169号现代轿车在清原金台北宛门前悬挂出租灯出租待客违法事实清楚,证所确凿,驾驶员承认此车是非法营运,于2020年4月1日对当事人作出缴纳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Copyright © 2020 www.qingyu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53034645 E-mail:qyxzwgk2016@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4230005 ICP备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