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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县关于开展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
浏览:7211次'时间:2023年5月11日
按照《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抚政务公开〔2023〕2号)要求,进一步搭建起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稳预期的作用,现将我县开展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优化政策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二、活动地点 县源中园广场 三、活动时间 5月15日至5月19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线上主题活动 各乡镇、各部门聚焦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心关注的重要政策、重大项目、重点任务,进行权威解读,引导预期、提振信心。自5月15日起,通过主要媒体、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向社会展示。 (二)做好线下实地活动 1.“政务开放日”活动。各乡镇、各部门要以优化政策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重点,集中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层次丰富的政务开放系列活动。县政府各部门于5月15日(周一)上午9点,集中在县源中园广场开展现场宣传和群众解答活动。各乡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和媒体记者实地观摩,参观重大项目建设现场、办事服务窗口、民生建设示范点等,组织座谈交流,向公众介绍本乡镇、本部门重点工作、特色亮点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工作开展情况,解答热点问题,做好意见收集、整理、处理和反馈工作,让社会各界代表“零距离”感受决策为民、管理为民、服务为民。 2.内部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悬挂条幅、电子屏显示等形式宣传活动标语。 3.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开展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宣传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加。五、宣传报道 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预热,吸引企业群众广泛参与,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活动期间,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活动专区,实时报道各乡镇、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 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图片、视频),并于5月19日前报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人:李辉 李欣原 电话:53034645 邮箱:qyxzwgk2016@163.com
附:宣传标语
2023年5月9日
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宣传标语
1.优化政策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2.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3.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4.推进权力公开 建设服务政府 5.推进政务公开 打造阳光政府 6.推进政务公开 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7.推行办事公开 优化公共服务 8.推行办事公开 服务人民群众 9.围绕便民利民 推行办事公开 10.推进政务公开 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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