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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 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浏览:14423次'时间:2020年5月14日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

    按照市政府督考办《关于做好“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抚政督考[2020]10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县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政办发[2020]17号)要求,现将我县“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起步阶段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制定方案。各单位要根据县“重强抓”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应承接的目标任务以红头文件形式,制定本单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每项任务,夯实目标,精准措施,科学设定年度目标和月度、季度、半年序时节点任务,优化完善时间表和路线图,对承接的每项任务建立“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张图表、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样表附后)。重点任务按季度设节点;重大建设项目按月设置形象进度、投资额度和政府服务情况;招商项目也按月设置进展情况。

制定每项任务“五个一”方案时,完成节点、完成标准栏目表述要明晰精准,尽可能使用量化语言,对无法量化的,采取“于什么时间、用什么方法、完成哪些工作、达到什么标准”的形式表述,不可使用“力争”“努力”“积极”“进一步”“加大”“提高”等模糊语言;“证明材料”为能够证明任务或完成情况的文本、图片、视频等材料,如文件、合同、统计报表、照片、验收报告、审计报告等。

各乡镇 、各部门制定本单位的“重强抓”工作方案和承接的每项任务形成的“五个一”专项行动考核表,务于4月23日下班前完成并报送(电子版、纸质版),同时各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具体工作人员,将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一并上报。

2、强化协调。县直各单位要以“重强抓”专项行动为载体,进一步与上级业务部门做好工作对接,加强对配合部门和乡镇的业务指导,不断完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能够支撑全年工作任务目标完成。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考机构采取书面调度、电话沟通、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强督导,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

3、开展督查。4月下旬市、县政府将对各单位进行实地督查,了解各乡镇、各部门承接上级专项行动任务,出台“重强抓”行动方案,制定“五个一”具体实施方案及实际落实落地等情况,对未完成的要限期整改落实。5月份后,市、县政府将不定期深入基层,对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暗访督查。

4、定期调度。按照省政府每月、每季度调度一次“重强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要求,市、县政府定期调度,结合实地督查,及时掌握重点工作任务进度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各乡镇、各责任部门从5月份开始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任务节点完成情况(月报表表样附后),节假日顺延,文字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任务推进过程中亮点和特点,工作成果及需要省、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

各单位报送的《“重强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五个一”专项行动考核表纸质版须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传真至专项办。

                          邮箱:qyxzqz@126.com

电话:53071206(传真)

附:1、XX局或乡镇“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          行动考核表(“五个一”样表)。

    2、XX 月“重强抓”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统计表。

 

清原县“重强抓”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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