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拨付2024年项目管理费的公示
浏览:1449次'时间:2024年12月10日
年度预留项目管理费36万元(中央级16万元、省级20万元),已拨付至县委党校4万元培训费,现拟将21万元按照本年度衔接资金比例拨付至14个乡镇(中央级12万元、省级9万元);项目档案等印刷费0.605万元拨付至清原满族自治县琪涵电脑服务部、资产第三方检查材料复印费0.435万元拨付至清原满族自治县楚凡电脑技术服务中心、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论证费3万元拨付至瑞盛(辽宁)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由省级项目管理费列支。 本次共拨付项目管理费25.04万元,其中中央级12万元、省级13.04万元。 公示期:2024年12月10日至12月19日 附:2024年项目管理费拟分配明细表
清原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0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