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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全县26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进新居
作者:县扶贫办来源:县扶贫办浏览:7152次'时间:2018年2月27日

“多亏了党的政策好,补助我4万元钱盖了新房。今后在冬天里,我就不会挨冻了。”清原镇椴木沟村贫困户李玉亮今年85岁,常年有疾病,没有劳动能力。他怎么都没想到自己家已多处裂缝、泥瓦结构的房屋,通过扶贫政策得以新建,感激之情无以言表。和李玉亮家一样的还有湾甸子镇湾甸子村大院组今年69岁的贫困户郑长贵,夫妻二人均无劳动能力。仅有的一间房屋是他们在1981年购买村里饲养牛、马的房子,因年久失修,墙体出现裂痕,雨季漏雨积水。去年他们经过评估,按照扶贫政策,新建了一间62平方米的砖瓦房,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过去的一年,像李玉亮、郑长贵这样的贫困户有268户搬入新居。他们每户都享受到了4万元的补助资金,住上了和过去有着天地之差的新房子。实施危房改造是一项德政工程,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一项民心工程。县委、县政府本着“统筹规划、群众自愿、公开公正、分批实施”原则,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通过广泛宣传,采取召开镇村干部会、村民代表会、进村入户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让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家喻户晓,让贫困群众自愿进行危房改造。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实行阳光操作,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乡镇政府审核申报、县扶贫办复核”五个程序进行。对象审定后,分别对每户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等认真分析研究,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对居住房屋极度危险、家庭极为困难农户的房屋先行改造建设。下一步还要计划建房126户。

在危房改造过程中,质量管理被放在首位,我县不定期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督查,严格按照危房改造方案中的建房标准组织实施,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不符合危房改造标准的要求建房户限期改正,确保了工程进度和质量。还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做好建房户档案的信息采集工作,认真做好建房户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确保一户一档,分户归档,规范有关信息管理。

通过危房改造工作,极大改善了农村贫困群众的居住条件,引领和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了群众想建房而又资金不足的难题,激发了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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