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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抚顺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浏览:4657次'时间:2017年5月26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辽宁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方案》(辽政发〔2016〕81号)文件精神,我市制定出台了《抚顺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抚政发〔2017〕5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一、文件出台背景

政务服务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行政权力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行为。公共服务事项包括各级政府行政部门、事业单位提供的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卫生计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事项。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国有企业提供的水、电、气、公共交通、通讯、网络传媒等社会公共服务,可根据实际情况,纳入政务服务范畴。“互联网+政务服务”即搭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企业四处找”为“部门协同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2016年中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4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9月1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9月2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11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在南京召开了全国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现场会,对这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我省起草了《辽宁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方案》,经省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同意,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政发〔2016〕81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抚顺市起草了《抚顺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务”工作方案》,经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同意,印发了《抚顺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务”工作方案》(抚政发〔2017〕5号)。

二、《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我市的《工作方案》既全面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又充分结合我市现状,主要分为六部分: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初步建成全市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市、市级统筹、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与省政务服务平台无缝对接。

   (二)全面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

主要是明确2017年底前完成的工作任务,一是梳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二是规范完善办事指南、三是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

   (三)加快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主要是建设两个网上服务平台,提升网上服务水平。内容包括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政务服务业务系统整合、提升网上政务服务水平、推进市政府协同办公室系统建设、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五个方面内容。

  (四)推进信息资源共享

 包括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打造动态市情数据库等两个方面内容。

   (五)强化支撑体系建设

 包括推进制度体系建设、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等四个方面内容。

(六)保障措施

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加大培训推广力度、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等四个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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