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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5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情况的公示
浏览:4260次'时间:2017年4月26日
关于推荐2015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
县级示范社情况的公示
为推动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经县农发局考核论证,请示县政府同意,拟推荐以下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015年度县级示范社。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有问题和疑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天内向县农发局和财政局反馈。
1. 清原县廪丰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2. 清原自治县海源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3. 清原县全顺花卉苗木专业合作社
4. 清原县立春林下参种植专业合作社
5.清原县富农林下参专业合作社
6. 清原县恒大有机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7.清原县绿味浓山野菜专业合作社
8. 清原县兴东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9. 清原县贵丽花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
10.清原县鑫立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11.清原县向阳红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
12.清原县博亿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
县农发局电话:53023725
县财政局电话:53023261
清原满族自治县农村经济发展局
2017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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