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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县市场局 “双十一”采取“四强化”措施
浏览:2072次'时间:2017年11月10日
“双十一”采取“四强化”措施
在“双十一”来临之际电商火爆促销期间,清原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四强化”措施,加强监管执法,规范网络商品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宣传力度。结合新《消法》的实施,利用多方式向消费者倡导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提醒谨防各类消费陷阱。 二是强化网上监管。加强对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网站和非平台类交易网站发布的促销广告、格式条款监管,杜绝夸大宣传、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经营者责任等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实体巡查。将限时促销、有奖销售、附送赠品等促销手段作为监管重点,严禁先涨价后降价方法虚构优惠促销,打击虚假设奖、以次充好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四是强化消费维权。利用12315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受理网络消费投诉,切实解决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清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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