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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县市场局清理整顿销售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酒类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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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县市场局清理整顿销售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酒类商品
为维护清原县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我局根据市工商局要求和具体部署《关于集中清理整顿销售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酒类商品的通知》,我局从1月4日开始,对酒类经营者进行检查,以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证(许可证)、随附单等为切入点,把控源头,从网上追溯到网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逐一查处。主要做法是:
一、组织执法人员在我县辖区内开展清理整顿部分商品包装、标签上滥用“特供”、“专供”标识专项行动,认真排查在商品包装、标签及广告宣传中使用“特供”、“专供”及类似内容的情况。
  二、落实清理整顿责任。一是搞好排查。我局组织执法队伍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者在商品的包装、标签、广告宣传中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二是集中检查。我局于1月4日至3月10日,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者在商品的包装、标签、广告宣传中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整改情况进行拉网检查。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3人,检查超市、商场、批发零售市场等各类销售场所13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12户;检查中没有发现滥用“特供”、“专供”包装标签的商品。
清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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