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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县3家食品经营单位获得辽宁省食品质量安全放心单位
浏览:21755次'时间:2023年2月20日

为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攻坚行动,充分发挥食品质量安全安全放心单位引领示范效应,经抚顺市市场监管局初审、省市场监管局复核并公示公告,抚顺市认定2022年度餐饮质量安全放心店(食堂)清原县3家(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逸夫中心小学食堂、清原满族自治县夕阳红康乐养老中心食堂、清原满族自治县南山城镇九年一贯制学校食堂

加强对认定单位的动态管理。下一步3家餐饮质量安全放心店(食堂)进行授牌、亮牌,要求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创新管理方式、安全控制原料和规范操作过程,发挥行业、区域的示范引领作用。我局将加强对认定单位的动态管理,确保认定结果经得起检验。

发挥示范工程引领带动作用。截止目前,清原县全县拥有省级餐饮质量安全放心街1条、省级餐饮质量安全放心店达13家。以创建餐饮质量安全放心街、餐饮质量安全放心店为抓手,引导全县餐饮单位向规范化、科学化、安全化方向发展;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倡导诚信经营、依法经营,全面提高餐饮行业自律意识,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为全县人民营造“吃得安心、吃得放心”的饮食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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