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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清原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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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清原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始终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以建设高质量的市场监管法治体系为着力点,严格按照国家市场总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清原满族自治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举措和责任分工》清原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一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加强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领导责任,提供组织保障。根据局党组领导班子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长效工作机制。实时完善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制度,确定年度法治建设要点,明确法治建设任务及相关工作要求

(二)加强法治学习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一是领导带头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论述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2022年7月党组中心组制定计划,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2年7月、10月、11月本部门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引领全局系统干部崇德向善、遵法守法二是干部职工集中学,2022年3月31日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学院”为载体,要求全局执法人员参加“基层干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网络培训班”进行学习,必修学时35.5;2022年4月15日组织全体在职干部学习《国家安全法》、《保密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022年5月11日按照县司法局文件要求我局执法人员登入“抚顺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云平台”进行学习,本年度需完成至少30学时;2022年6月1日开展案件子系统录入培训;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0月26日参加省局组织的线上行政执法专项培训,为期3天;2022年10月31日参加省局行政处罚及处罚程序培训。截止目前,我局共开展6次培训,6次培训共306人参加。

二、围绕中心工作,明确目标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

(一)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1.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继续贯彻落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登记制度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行政审批适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证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制度改革,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改革(将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到20天,等各项持续性商事制度改革措施,并在此基础上力求创新简化登记条件,加快市场主体准入。继续贯彻落实名称自主申报与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等新政策。截至12月13日,共新设立市场主体3380户,其中内资企业535户,个体工商户281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9户。

2.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扎实推进一网通办、一网协同,推进各类全程电子化系统的推广与应用。截至12月13日,累计办理业务7173笔,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6497笔,其中电子化设立登记3356笔、变更登记1209笔、注销登记1452笔、证照管理66笔、备案登记20笔、迁入意见49笔、迁入登记46笔、迁出登记22笔,简易注销登记277笔,电子化设立登记业务数量占全部设立登记业务99.29%。

(二)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有效推进

组织全县18个有检查事项的单位进行了抽查检查任务录入的操作培训。任务录入41条,联合任务6条。企业年报率为91.57%、农合年报率为81.43%,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为85.04%。列入异常企业名录企业为564户、列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异常为155户、个体异常标记为2696户。开展了僵尸企业、空壳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移出企业清理的专项行动,切实解决企业整体存续质量不高、相关统计数据失真等问题。

(三)狠抓“三项制度”落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对行政权力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以及新颁布、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截止目前,我局安全类领域公示执法信息278条。

二是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鼓励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动态记录。

三是严把重大执法法制审核关。加强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须经法制机构对案件的事实、证据、依据、程序、处理情况逐个审核,再由局负责人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后,方可作出处罚决定。截止目前,我局共办理案件105件,一般案件43件,简易案件62件,其中: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9件、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4件、超期食品4件、从业人员无健康证2件,质量案件6件,药品案件13件(简易62件),商标案1件;无证无照案1件,化妆品案3件,罚没共计18.92万元。除警告案依法不予公示,其余案件已公示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

四是柔性执法方面。按照《辽宁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抚顺市柔性执法事项清单(第一批)》规定,践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理念,实施包容免罚。截至目前,首次免罚案件20件,其中立案不予处罚1件,不予立案移送8件,不予立案责令11件。

(四)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增强打击犯罪合力

一是增强行刑衔接意识。明确移送犯罪案件移送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并结合学法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对“两法衔接”的认识,增强执法人员对案件移送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事前预防、事中审查和事后监督,以此提高执法办案整体质量。二是规范案件移送制度。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严格贯彻“涉罪移送”审查制度,将是否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纳入法制审核范围,发现达到移送标准的,一律建议办案机构移送司法机关。截止目前,我局无涉嫌犯罪案件。

(五)开展平安清原建设,做好信访维稳矛盾化解工作

1.投诉举报处理情况。截至目前“12345”政务报备平台处理投诉418件、疫情期间市局转办价格投诉3件、“民情民意网”19件、“信访平台”举报7件、“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接待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31件,按时办结率100%。调解成功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万余元。

2.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制定《清原县市场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整治工作方案》,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常态工作日程,强力推进我县食品、保健食品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县出动执法人员2554人次,执法车辆385台次,检查各类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289家次,责令整改16家,完成整改16家,未发现存在销售涉老“食品”“保健食品”过程中涉嫌诈骗的问题。

(六)开展普法宣传,营造依法经营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权益日、6月“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到企业、社区、学校、市场等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大力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诚信经营。采取电视、标语、条幅、上街集中宣传咨询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截止上半年,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9次,悬挂条幅30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

三、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守住“五大安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1.开展食品生产领域风险隐患排查。肉制品、冷冻饮品、饮料、白酒、酱油、芝麻油、食醋和粉丝粉条等8类品种为重点,开展食品生产单位风险隐患排查。截至目前,共计排查食品生产单位134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9家,发现问题4家,责令整改4家,整改完毕4家,立案查处1家,罚款0.5万元;食品加工小作坊256家,发现问题22家,责令整改21家,整改完毕21家,立案查处1家,罚款0.5万元。

2.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自查工作。对全县50家食品生产企业继续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全程记录等管理措施。截至目前,全县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63%,预计全年自查率达到100%;食安员抽考覆盖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率达100%。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方面工作。按照《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抚顺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2年我县承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511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245批次,流通环节266批次。目前,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22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190批次,流通环节232批次,办理核查处置任务13件,办结8件。

4.落实学校餐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由主管副局长带队,餐饮科、食品科以及辖区分局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县各中小学及周边餐饮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出动车辆39台次,组织检查人员147人次对县内以及北三家镇、草市镇等共计40所学校以及36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业户进行了地毯式的督查,重点检查责任制的落实、肉类的采购、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台帐、贮存、加工、消毒、饮用水以及食物留样等环节。重点整治无证照经营、食品假冒、侵权“山寨”、“三无”产品、劣质产品等。

5.落实“守查保”专项行动,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营造网络订餐良好的消费环境,餐饮科联合辖区清原镇分局、英额门分局分别约谈“饿了么”、“美团外卖”2家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负责人,制定实施了外卖食品的“食安封签”,保障消费者的餐食安全。建立“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台账,摸清底数、找准问题,持续打击“两超一非”、掺杂使假等行为,截至目前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3份。

)加强药品监管工作

1.加大药品安全宣传。广泛宣传药品法律法规,通过网络及线下相结合,下发“辽宁省药房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单体药房)”宣传海报130份。张贴“营商环境调查问卷”82份。为我县开展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2.不良反应收集上报。强化药械化风险监测管控,做到早期发现风险、精准识别风险、科学研判风险,把安全风险消灭在萌芽阶段,保证不良反应上报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截至目前收集药品不良反应69例,器械不良事件36例,化妆品28例。

3.强化药品抽验工作。完善不合格药品的查处机制完成情况。按照市局下发的抽检目标,我县抽验任务为20批次,现已完全按照市局的要求完成全年的抽检任务。

)开展标准引领质量提升行动及农资打假红盾护农专项行动

1.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以化肥、农膜、农用管材管件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监督检查经营单位73家次。合理利用市局检验检测力量对农资经营单位进行抽检,3月份共抽检农资经营单位5家,其中2家经检验不合格,已申请立案调查,目前案件已处理完毕。

2.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自开展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以来,质量科迅速开展检查,对辖区内进行逐户排查,同时协同我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分局通力协作现场走访,及早发现问题与困难,提高百日集中攻坚战行动的主动性。截止目前,共检查经营燃气器具57家,出动执法组次15组次,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查出隐患117条,已责令改正。

3.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将“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与“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相结合,查采取“四不两直”的监督检查方式,依托市局质量技术检验支撑,提升监督检查力度和权威,确保生产及流通领域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截至目前,共监督检查重点工业产品流通领域企业305家次,发现隐患3处,已整改完毕。每周向市局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4.开展儿童及学生用品监督检查。对县域内婴幼儿、儿童玩具、学生用品销售单位进行检查,共检查相关单位6家次,抽查玩具18件,均有CCC认证标志,相关标识符合标准,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工作

开展供暖锅炉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锅炉使用单位16家次。加强电梯安全监管。结合“电梯保险+服务”工作,对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进行检查,共监督检查电梯使用单位23家次。推进叉车使用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叉车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使用单位、从业人员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参加抚顺市培训中心的叉车作业人员考试,累计参加考试75人次。加强燃气经营单位监管,共监督检查燃气经营单位45家次,责令停产1家,富源液化气站因无液化石油气充装许可被我局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五)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静态期间管控工作。自10月9日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以来,市场局成立两个督导组立即加强巡查工作,将无保供资格和特准经营证的商超、果蔬超市、药店彻底关停。同时,抽调55名机关干部到辽东市场和21家保供果蔬商超进行值守,确保营业商户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政策。成立价格检查小组对食品和生活必需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有效防止食品及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溢,保证全县生活物资价格稳定。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19家保供药店加强监管,并对两家保底送药企业实行闭环管理,做到全程零接触。

2.解除静态管理后疫情防控工作。对辽东集贸市场、新世界商场、在营规模果蔬商超每天进行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场所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县内89家药店已恢复正常营业,继续加强规范管理,严格落实查验“四件套”(扫码、测温、戴口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疫情防控措施

3.高风险小区防控工作。我局共抽调7人,对高风险小区一栋楼实施管控工作。每个单元安排专人包保,对管控居民安装门磁52个,贴管控封条52处,并且定期检查整理,告诫住户管控期间不得出门。每天早、中、晚定期对楼道楼梯及扶手公共区域进行定期消杀。对各户生活垃圾进行清理,运送到指定区域。并对各户蔬菜包运送到其门口,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四、集中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方面

1.整治方案落实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清原满族自治县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制定了我局《清原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并成立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政策法规室承担。2022年9月2日下午13点,在我局三楼会议室落实《关于印发王健同志在全省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同时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2.专项整治行动自查结果

按照我局《清原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各部门自查并上报《清原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查问题清单》,各部门经自查,未发现执法人员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和不规范、不公开等突出问题。

、存在的问题

一是队伍建设和人员编制配备与法治建设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对当前的队伍和人员素质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当前我局却面临着队伍老化,专业法治人员和业务监管人员缺乏,人员数量和素质与繁重的专业执法人业务不相适应的问题。

二是新兴业态迅猛发展与法律滞后之间存在矛盾。近年来移动互联网相关的新兴产业发展迅速,而现行法律侧重于对传统实体经济的监管,对新兴业态缺乏法律规范和监管依据,法律滞后导致市场监管工作跟不上新兴业态的快速变化。

、下一步工作打算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党的领导落实到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全面推进法治工作进程。

2.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和公务员学法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行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3.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加强对进口冷链及非冷链食品日常监管工作,做好重点风险人员核酸检测工作。确保2023年各项工作任务指标。

4.加强案件审核,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和案件信息公示工作。

5.继续抓好广告监管工作,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展开,深入推进,强化广告市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

6.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动态监管。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法、依法查处,消除事故隐患、震慑违法行为。

7.继续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以及gsp跟踪检查。对新冠疫苗接种医院新冠疫苗冷链运输情况,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点的核酸检测试剂冷链运输及储存情况开展重点检查。

8.继续做好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工作做好年度绩效考核相关工作完成各类临时上级交办任务。

9.加强休眠企业服务管理,我们将通过各种通信渠道联系企业、激活企业、敦促企业及时办理注销手续,提高智慧监管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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