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5月20日 星期一
2018年清原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案件处罚信息6月
浏览:3760次'时间:2018年6月5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清市监处字〔2018〕   15号
红透山镇顺康药房超范围经营药品案
红透山镇顺康药房
董洪举
2018年5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红透山镇顺康药房进行检查,调阅该单位的购进票据显示,该单位于2018年1月5日、2018年4月13日、2017年2月10日分别从辽宁北药商贸股份有限公司购进的标示“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6170303”的“乙酰螺旋霉素片”10盒;标示“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8T2B04”的“头孢克肟胶囊”2盒;标示“赤峰蒙欣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1609159”的“土霉素片”1盒(50袋/盒);标示“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160709”的“头孢拉定胶囊”10盒,调阅该单位《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显示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不含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药品柜台,货架进行检查,并未发现上述药品。该单位存在涉嫌超范围经营药品的行为,我局予以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单位负责人称上述药品是2017年10月份从“辽宁北药商贸股份有限公司”购进的,“乙酰螺旋霉素片”一共购进了10盒;“头孢克肟胶囊”一共购进了2盒;“土霉素片”一共购进了1盒(50袋/盒);“头孢拉定胶囊”一共购进10盒。这些药均已销售,销售价格“乙酰螺旋霉素片”销售价格8元/盒;“头孢克肟胶囊”销售价格20元/盒;“土霉素片”销售价格40元/盒;“头孢拉定胶囊”销售价格12元/盒。该单位负责人称常与其联系的是辽宁北药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个业务员,该单位负责人无法提供该业务员的姓名,但能提供供货方的联系电话。
红透山镇顺康药房超范围经营药品货值金额为280.00元。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4月修正版)第七十二条、《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三十二条第四项、《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清原满族自治县财政局非税,帐号:280312010101198663开户行:辽宁清原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清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5日
2
清市监处字〔2018〕   16号
辽宁北药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具药品经营资格的单位提供药品案
辽宁北药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牛瑞
2018年5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红透山镇顺康药房调阅购进票据发现,辽宁北药商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5日、2018年4月13日、2017年2月10日分三次分别销售给红透山镇顺康药房的标示“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6170303”的“乙酰螺旋霉素片”10盒;标示“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8T2B04”的“头孢克肟胶囊”2盒;标示“赤峰蒙欣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1609159”的“土霉素片”1盒(50袋/盒);标示“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160709”的“头孢拉定胶囊”10盒,调阅红透山镇顺康药房《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显示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不含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药品柜台,货架进行检查,并未发现上述药品。辽宁北药商贸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存在向不具经营资格的单位提供药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的,不得为其提供药品。”的规定,申请予以立案。
经调查,辽宁北药商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5日、2018年4月13日、2017年2月10日分别以3.00元/盒的价格销售给红透山镇顺康药房“乙酰螺旋霉素片”10盒;以8.60元/盒价格销售“头孢克肟胶囊”2盒;以21.5元/盒的价格销售“土霉素片”1盒;以3.35元/盒价格销售“头孢拉定胶囊”10盒。销售原因是该单位审核销售方资质材料不严造成的。
 
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清原满族自治县财政局非税,帐号:280312010101198663开户行:辽宁清原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清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5日
3
清市监处字〔2018〕   18号
清原满族自治县红透山镇袁青内科诊所从不具药品经营资格的个人处采购的药品案
清原满族自治县红透山镇袁青内科诊所
袁青
2018年5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该单位药局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货架上摆放的标示为“河南莞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14g/袋*10袋/盒”批号为“6170946、6180013、6170946”3批次的“半夏露颗粒”分别为13盒、40盒、8盒;标示为“山西好医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10粒/盒”批号为“170602”的“复方氨酚烷胺胶囊”70盒;标示为“民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6支/盒”批号为“170808”的“小儿咳喘灵口服液”11盒。该单位负责人无法提供上述药品的购进票据及供货方资质材料及税票涉嫌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个人出采购药品。我局予以立案。
经调查,该单位负责人称上述药品是2018年1月一个自称徐姓的业务员分2次送给该单位的,当时一共购进了70盒“半夏露颗粒”,销售价格30元/盒,销售了9盒,剩余61盒;“复方氨酚烷胺胶囊”购进70盒,销售价格10元/盒,未销售;“小儿咳喘灵口服液”购进20盒,销售价格20元/盒,销售了9盒,剩余11盒 。经与该药标示生产企业电话联系,生产企业表示该药品是其生产,但没有安排业务员向该诊所送药品。清原满族自治县红透山袁青内科诊所提供不出该厂家的资质材料、购进票据及税票,也提供不出该业务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清原满族自治县红透山镇袁青内科诊所从不具药品经营资格的个人处采购的药品“半夏露颗粒”、“复方氨酚烷胺胶囊”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货值金额为3200.00元。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4月修正版)第七十九条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清原满族自治县财政局非税,帐号:280312010101198663开户行:辽宁清原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清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5日
4
清市监处字〔2018〕   19号
清原满族自治县红透山镇袁青内科诊所从不具药品经营资格的个人处采购的药品案
清原满族自治县红透山镇袁青内科诊所
袁青
2018年5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该单位药局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药局货架上摆放的标示为四川迪菲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10袋/盒”批号为“180106、180103、171203”的“榕敏颗粒”分别为31盒、10盒、17盒,该单位负责人无法提供上述药品的购进票据及供货方资质材料及税票涉嫌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个人出采购药品。我局予以立案。
经调查,该单位负责人称该药品是2018年2月一个自称董姓业务员送给该单位的,一共送了70盒,并以30元/盒的价格销售12盒,经与该药标示生产企业电话联系,生产企业表示该药品是其生产,但没有安排业务员向该单位送药品。清原满族自治县红透山镇袁青内科诊所提供不出该厂家的资质材料、购进票据及税票,也提供不出该业务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清原满族自治县红透山镇袁青内科诊所从不具药品经营资格的个人处采购的药品“榕敏颗粒”货值金额为2100.00元。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4月修正版)第七十九条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清原满族自治县财政局非税,帐号:280312010101198663开户行:辽宁清原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清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5日
 
Copyright © 2020 www.qingyu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53034645 E-mail:qyxzwgk2016@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4230005 ICP备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