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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满族自治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浏览:10964次'时间:2016年6月15日
为加强土地储备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我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如下: 一、计划指标 (一)供应总量 2016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不超过16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公顷以内,存量建设用地40公顷左右。 (二)用途结构 2016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60公顷,住宅用地40公顷(其中:商品用房1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5公顷。 (三)供应布局 2016年,中心城区土地供应量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25%;重点新城规划范围内土地供应量约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23%;县城功能拓展区和城乡结合部土地供应量约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52%。 二、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积极推进英额河两岸向西发展建设,紧紧围绕输变电高科技配套设备产业集群、再生资源产业园产业集群建设,以优势特色产业、产业配套能力等作为重点,充分发挥交通四通八达、配套设施齐全、优惠政策等优势,突出工业发展支撑用地服务作用,充分保障招商引资重点工程项目和科技含量高的优势产业用地的需求。通过产业园区和集群的拉动,加快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助推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继续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和规模,优先保障民生项目用地供应。着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居住条件差、居住环境恶劣、房屋结构简单、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差等问题,积极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各类政策性住房及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总量的80%。严格控制商品房项目单宗出让规模,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发展,解决和改善居民的住房需求。 (三)全面加快生态旅游业发展。以生态景区为核心,进一步延长产业链条,加快旅游集聚区建设进程,促进土地资源和产业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和利用效益。完善并严格执行产业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合理控制产业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四)加大旧城区改造力度,继续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打造优质平台,建设交通便捷、基础设施完备的投资环境。围绕县城重点综合改造项目,积极规划建设古城桥,实施长岭桥、西郊桥改造等主体工程建设,完成县域内道路延伸和改造工程,建设一座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新城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措施,高效服务。计划实施中,县国土局要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满足更大项目特别是工业用地需求。 (二)强化职责,依法供地。县国土局、城建局和发改局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供地,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介入,早纠正”,保证供地计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有效执行。 (三)强化配合,形成合力。县国土局、城建局和发改局等相关部门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积极协调项目推进中出现的征地、拆迁等问题,保障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顺利完成。 附件:清原满族自治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016年3月21日 清原满族自治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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