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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审计、督查
关于2018年度县人大代表建议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进展情况的督查通报
浏览:12384次'时间:2018年5月20日


为切实发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履职参政的积极作用,提高我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5月16日至5月18日,督查室会同人大、政协、政府办,县教育局、农发局、清原镇、城建局等15个重点部门2018级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度县政府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25件,其中重点建议10件,涉及办理单位44个;政协委员提案145件,其中重点提案5件,涉及办理单位43个。从督查情况看,县教育局、农发局、清原镇、城建局15个部门承担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104件、政协委员提案122件,占建议提案总数的84%。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办理工作,研究制定本部门办理方案,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细化量化任务分工,明确主管领导、责任组室和承办人员组织开展办理工作,所有承办单位承诺能够在规定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县综合执法局办理工作过程中实行领导负责制,明确主要领导是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形成分工合作工作机制,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目前主办的7件建议提案已经全部办结。县公安局健全内部自查体系,坚决杜绝久拖不决、久拖不复、敷衍应付的现象,形成一级督查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制,杜绝“上热、中温、下冷”等不良现象滋生。24件建议提案正对代表委员回访中。县林业局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坚持“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态度诚恳”的原则,充分尊重代表、委员的意愿,积极主动争取他们共同配合解决问题,让他们参与办理,共商办理,提高办理水平。13件建议提案办理完毕,正在答复和与代表委员见面。县人社局强化领导,分工负责,对承办人员专题培训,加强与代表委员、办理部门之间的沟通,规范办理,注重协商,提高办理满意度。10件建议提案进入到面商环节。县城建局按照县政府总体安排,层层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目前47件建议提案已经明确能够实施可以完成办理的31件。目前正在积极协调,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力争完成办理的16件。水务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局长亲自研究部署,落实办理工作,副书记做好日常督办。实行归口办理,落实责任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办理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开始结合重点工作,统筹办理。农发局县农发局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已将建议提案分到各部门,明确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监督办理,遇到问题及时与主管领导沟通,确保办理效率和质量20件建议提案完成答复17件。县市场局高度重视,党委组织相关科室、分局认真梳理提案办理工作,制定出工作方案和可操作的工作措施,经研究将7个提案分解到对应科室,由科室按各提案按要求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目前全部办结

二、存在问题

一是对办理工作重视不够。虽然县政府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但目前仍存在对办理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现象有的单位甚至存在在答复上下功夫,在回复词语上做文章,不能实实在在解决问题。  

二是沟通协调不到位。没有与代表、委员进行事前沟通交流,不能准确掌握代表、委员的真实意图;有些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与代表委员电话交流多,实地调研、面谈协商少,办理工作的针对性不强。

三是部分建议提案办理较缓慢。部分单位认为只要按照县政府规定的时间办理完就行,等着到时间了再办,不能随时随地办理,存在拖延问题,进展缓慢。部分建议提案仍处于与代表委员对接联系、前期摸底调查、编制实施方案阶段暂无实质性进展  

四是部分建议提案实施困难。一些建议提案由于受政策、体制机制、选址、资金困难等因素影响,暂时不具备办理条件。例如加大电动自行车管理力度的建议提案,由于我省人民政府未颁布电动车上牌、保险方面法规,暂时无法具体操作执行。关于县城供暖期提前和延期关于在北山公园建立公等建议提案涉及资金问题,需要经县政府召开相关会议讨论研究后,才能进入实施阶段。

三、意见建议

一是随时随地办理,加快办理进度。根据县政府要求,县级建议提案必须于630前将办理结果向代表委员书面答复完毕。目前时间,任务艰巨,各承办单位必须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高质量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对代表提出的环境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事关民生的建议提案,相关单位要建立长效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对建议提案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向政府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协调对接,积极克服困难,争取解决问题,给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对一些前瞻性的建议提案,承办部门不能简单以上级规定不许可、条件不具备为由,否定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能够解决的要逐年解决,对确实不能解决的也要向代表委员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二是加强沟通交流,营造浓厚氛围。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前要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建议提案的真实意见。办结后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征求代表委员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意见建议,要确保与代表见面率达到100%。对已办结的建议提案,要按照时间节点、工作程序尽快予以答复。对办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办理成效要认真进行总结提炼,赢得代表委员的肯定,坚决避免“答非所问”“文不对题”的现象发生。各承办单位对在本年度无法办结或暂时不具备办理条件的建议提案,要采取走访代表委员等形式,向代表委员说明原因,做好沟通解释,积极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  

三是强化督查督办,确保办理实效。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务必要加大对办理工作督促检查力度,主动加强同人大、政协的工作联系,邀请代表和委员对办理工作进行视察。县督查室将继续加大办理工作的督查力度,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草率应付、做表面文章、办理质量差、不按规定时间报送答复件或者报送的答复件质量不高的单位,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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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县四家班子成员。

送:乡镇,县直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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