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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协七届一次会议《关于上调我县招投标单项合同价的建议》(55号)的答复
浏览:13188次'时间:2018年4月9日

王育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上调我县招投标单项合同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规模一律按照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标准执行。第16号令的解释中,删除了2000年原国家发展计划委第3号令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但不得缩小本规定确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的规定。第16号令明确了全国适用统一规则,各地不得另行调整。

 

承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发改局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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