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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协七届一次会议《关于清原镇内机动车避让行人的建议》(40号)的答复
浏览:10176次'时间:2018年4月20日

朱玉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清原镇内机动车避让行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文明的城市是大家的向往,也是我们工作的目标,您的建议我局认真研究,按您的建议,我局安排如下:

1、加强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电台、网络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我局交警大队已成立宣传中队负责此事。

2、对于驾驶人年审和机动车年检制度,我局交警大队严格执行公安部规定的标准,同时在清原县驾驶员考试中心,清原县政府新建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中心,对记分驾驶员和中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下一步将进一步扩大范围。

3、对于机动车礼让行人问题,县政府已安排县精神文 明办组织实施,我局交警大队全力配合此事,对您说的制定相应的法规问题,宪法规定行政机关无立法权限,我局已向县人大常委会请示此事。

4、机动车避让行人,我局交警大队按市交警支队统一部署,已开展专项整治,处罚范围和力度将逐渐加大。

5、今年我局交警大队已对学校门口加大管理力度,增加了五名辅警对学校门口进行专门管理。

            

                          承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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