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清原满族自治县农村第一季度末梢水卫生监测情况公示
浏览:3221次'时间:2019年3月18日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行动计划》,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和安排,我所根据《抚顺市饮用水卫生监测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2019年第一季度共采集监测出厂水1份,城区末梢水3份,农村集中式供水末梢水15份,共19份水样。通过对水质常规指标(微生物指标、毒理学指标、感官性状、一般化学指标等)和水质非常规指标(氨氮)的检测,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评价,城镇供水出厂水及农村末梢水水样合格率为100%。主要检测指标情况见附表。 附表 部分主要指标达标情况
备注:以上样品均做了微生物指标、毒理学指标、感官性状、一般化学指标等)和水质非常规指标(氨氮)的检测,英额门镇康家药店、大孤家镇松树嘴村、夏家堡镇太平沟村、大苏河镇林场家属楼、敖家堡乡大东沟村、清原镇阿尔当村大肠菌群超标,其余结果均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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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满族自治县地方病防治所 2019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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