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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备案信息公告
浏览:868次'时间:2024年6月13日
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卫医政发〔2022〕33号)、(国中医药医政发〔2023〕2号)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受理诊所的备案申请。近期受理了2家诊所的备案申请,经审核,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备案条件,我局同意其诊所备案申请。现将诊所备案信息公开,便于社会查询、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如有疑议请向清原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反映,联系电话024-53024554。 清原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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