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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房屋办理不动产权转移事先告知书公告
浏览:19357次'时间:2020年10月28日
张洪伟,男,系C1地块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原所有权人王兴才,房屋所有权证第009926号,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48.06平方米,被征收房屋现使用人于2012年11月15日与房屋土地征收中心签订征收协议第陆拾捌号。 根据《关于研究解决征收安置中产权人与被征收人不一致影响办证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对其办理被征收房屋产权转移手续及回迁安置房屋不动产权证。如因办理被征收房屋产权转移手续及回迁安置房屋不动产权证对国家或相关部门及其他人造成损失或利益侵害,被征收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以及经济赔偿,担保人也将承担连带责任。 王清山,男,系D1西侧地块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原所有权人庞桂兰,房屋所有权证第006355号,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62.34平方米,被征收房屋现使用人于2013年9月30日与房屋土地征收中心签订征收协议第叁拾贰号。 根据《关于研究解决征收安置中产权人与被征收人不一致影响办证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对其办理被征收房屋产权转移手续及回迁安置房屋不动产权证。如因办理被征收房屋产权转移手续及回迁安置房屋不动产权证对国家或相关部门及其他人造成损失或利益侵害,被征收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以及经济赔偿,担保人也将承担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清原满族自治县房屋土地征收中心 2020年10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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