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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清原分局燃煤小锅炉资金发放明细公告
浏览:39546次'时间:2020年10月14日

现对我县2018年完成整改的7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进行补助资金发放。按《辽宁省燃煤小锅炉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辽蓝天发【20174号)文件要求,符合验收标准的燃煤小锅炉,以2万元/蒸吨给予补贴。按照验收标准要求,现将完成验收的燃煤小锅炉予以公示。

2018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资金发放明细

序号

使用单位

锅炉吨位(t/h)

1

中国有色集团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

4

2

清原满族自治县玉琴木材加工厂

0.7

3

抚顺隆烨化工有限公司

6

4

国营清原满族自治县杨树崴林场

4

5

抚顺龙诚新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4

6

抚顺富农菌业有限公司

1

7

清原满族自治县草市镇冬乐供暖站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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