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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抚顺发布关于公众关心的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告
浏览:9526次'时间:2020年3月20日

现就近期公众关心的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普通公众科学配戴口罩的建议


1.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

防护建议:不戴口罩。


2.处于人员密集场所,如办公、购物、餐厅、会议室、车间等;或乘坐厢式电梯、公共交通工具等。

防护建议:应随身备用一次性医用口罩,在与其他人接触距离小于等于1米时戴口罩。


3.对于咳嗽或打喷嚏等感冒症状者。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4.一次性医用口罩可限次使用,累计使用不超过8小时。


二、关于外地来抚人员居家隔离事项的说明


1.从省内城市和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抚人员,不用居家隔离。


2.从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来抚人员,有健康证明或健康码的,不用居家隔离;其他人员需隔离14天。


三、关于餐饮单位和单位食堂复工复产的要求


1.餐饮单位的要求。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营业期间严控进店人数,上座率不得超过用餐总座位数的50%。包房实行消费者电话或在线预约,并准确登记顾客信息,每个包房限开1桌,顾客隔位入座。严禁举办群体性宴席。


2.单位食堂的要求。单位食堂应采取分时错峰、隔座就餐等分散式简餐方式,上座率不得超过用餐总座位数的50%,禁止面对面就餐,所有餐食饮品应提前分餐或由服务人员协助盛添。


如国家和省对以上事项有新的规定时,从其规定。



抚顺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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