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通知如下:
一
暂停全县各单位组织举办的文艺演出、群众性文化体育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一切活动,全县各类图书馆、纪念馆、体育馆等公共场馆暂时闭馆。
二
暂停县域内KTV、酒吧、网吧、电子游戏室、洗浴中心、足浴、健身房、麻将馆、室内健身场馆及其他相对封闭、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活动;暂停全县范围内影剧院、剧场等场所的放映演出活动。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破坏市场秩序行为。
三
暂停县域内所有旅游景点的经营活动,全县旅行社暂停营业。
四
暂停全县酒店、宾馆举办聚餐、酒席等活动,已经订餐的应立即取消或延期举办,暂停农村大集。
五
禁止全县所有农(集)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野生动物和活体家禽的交易、销售。
六
暂停全县幼儿园所。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寒假补课和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全部暂停,严禁教师私自违规补课。
七
暂停所有的客运班线,涵盖省际、城际、县乡及县城公交线路。
八
暂停清原县殡仪馆举行遗体告别仪式。
九
全县各类公共场所、所有公交车辆要全面进行消毒、通风管理,加强相关人员的体温检测;对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及各类经营场所要及时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杀工作,疾控中心负责人员培训和消毒药品发放。
十
今年从武汉(包括湖北省其他地区)返回或途经武汉返回清原的居民,或接触过来自武汉的人员,请及时到所在社区、村委会登记,领取口罩,并主动配合县疾控中心采取相关防控措施,每日测量2次体温,自觉居家隔离半个月及以上,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全县居民要尽量减少外出,并密切关注自身的身体状况,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电话:55882157。对从湖北省返清人员未到社区、村委会登记的,一经发现,请及时与县卫生健康局联系,联系电话:53024141。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对上述活动已收取费用或订金的,应无条件全额退款。对违反本通知要求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清原满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