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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执局迅速行动 将违法建筑灭失在萌芽中
浏览:11259次'时间:2018年8月22日
8月20日下午13:00,,县综合执法局组织10名执法人员、雇用铲车1台,对清原镇鑫农商市场地块东北角的1处60.9㎡违法建筑物地基和刚砌的砖墙予以强制拆除。 8月19日上午9:00,县综合执法局接到举报,反映有人在清原镇鑫农商市场地块东北角空地内实施违法建筑。县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迅速行动,立即赶到现场。经查,清原镇古城村村民夏某未经审批,擅自在清原镇鑫农商市场地块东北角空地内建设建筑物,建筑物地基已经完工。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夏某下达《停工核查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施工,提供合法的审批手续。但当事人夏某在规定期限未提供任何相关审批手续,并继续施工,在已建成地基上砌砖墙50厘米高。 为坚决遏制违法建筑行为,将违法建筑灭失在萌芽状态中,县综合执法局立即启动强制拆除程序,组织执法人员和机械对夏某已建成的地基和砖墙予以强制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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