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根据《关于我县开展保护国有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清委发【2016】28号)和县打击破坏林业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从2016年10月15日开始,到11月30日结束。
我镇成立了红透山镇打击破坏林业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合各相关部门,对以下行为进行了全面排查:
一、盗伐、滥伐林木行为。
二、毁林开荒、种参等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以及在采伐迹地或宜林地内非法种参及中药材,侵占林地“小开荒”种植农作物,以及其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破坏林地行为。
三、建设工程、矿山违法占用林地、少批多占、未批先占、不批强占等侵占林地行为;在林地内非法采石、采矿、探矿、采沙取土、破坏山体等破坏林地行为。
四、非法采挖、运输绿化树木,私挖滥采山上树木以及滥捕乱猎、非法收购和加工野生动物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