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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4年脱贫户、监测户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资金和2024年省级以上临时救助资金和项目管理费(先诊疗后付费卡 片印刷费)的公示
浏览:1869次'时间:2024年8月28日

根据《2024年度脱贫户、监测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汇总表》和《清原满族自治县2024年度中央级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清委农组发〔2024〕5号)文件安排,本年度需缴纳176.68万元医保资金,由于市级脱贫户和易致贫户医疗保险资金152万元不足以支付,需将2023年市级医保资金结转部分5.681万元及中央级原计划用于生产发展的1212.8万元中调整出18.999万元用于支付差额部分。

现拟将2024年市以上衔接资金170.999万元(中央级18.999万元、市级152万元)、2023年市级衔接资金5.681万元共计176.68万元拨付至抚顺市财政局社会保障资金账户。

根据《清原县临时救助实施方案》(清乡振发〔2024〕11号)文件安排,系统内18人符合临时救助资金拨付条件,共计62.761499万元,原资金使用计划中预留60万元不足以支付,需将2024年中央级生产发展资金中2.761499万元调整为临时救助项目用于支付差额部分。

拟将“先诊疗后付费”卡片印刷费2.49508万元拨付至高中印刷厂,从2024年省级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20万元中列支。

公示期:8月28日至9月6日

反馈电话:024-53026150

 

 

                   

                     清原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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