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10月30日 星期三
公告公示
关于准予抚顺市清原鹏程职业培训学校终止办学决定书
浏览:1339次'时间:2024年8月1日

抚顺市清原鹏程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于2024年7月31日提交的关于终止办学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查,你校提交的材料符合申请终止办学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关于印发<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人社规〔2023〕3号)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准予你校终止办学。

请你校收到本决定书后,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宜。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日

 


Copyright © 2020 www.qingyu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53078999 E-mail:qyxzwgk2016@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4230005 ICP备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