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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全县安全生产专家库工作的通知
浏览:1439次'时间:2024年7月24日
为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技术支持作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拟建立全县安全生产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推荐专业 安全工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矿山、煤矿、交通、建筑、机电、金属冶炼、消防、民爆、法律等有关方面的专家。 二、拟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心安全事业,坚持原则,公正正派。 (二)熟悉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熟悉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政策水平。 (三)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管理或技术工作3年以上,实践经验丰富,在行业领域享有一定的声誉,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坚持科学态度,工作认真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勤政廉洁。 (五)身体健康,能积极参与专家活动,并能从事有关现场活动工作。 (六)年龄不超过60岁。 三、报名时间及推荐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23日。 (二)推荐方法。 本次推荐可采取两种方式: 1.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筛选出本行业、本单位的专家推荐人选,由推荐对象填写《清原满族自治县自治县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经本部门或本单位签署意见后,连同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证件复印件,统一报送县安委办。专家推荐材料需报送纸质材料及电子版。 2.个人直接填写《清原满族自治县自治县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自荐,经本部门或本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连同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证件复印件,由本人直接报送县安委办。专家推荐材料需报送纸质材料及电子版。 县安委办联系人:刘翰林,联系电话:53059909(办公室电话)、15141335005(手机);电子邮箱:fsqyajj@163.com。 附件:清原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 备注:《清原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可在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页上下载,或可直接到县应急局综合办公室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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