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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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一、部门主要职责

    机构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针、政策、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县属学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全县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主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初级、中级评审工作。

(四)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基建投资的政策。

(五)负责统筹全县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指导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指导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统筹管理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学校的教育援助。

(八)指导全县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全县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拟订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

(九)统筹指导全县继续教育,负责审议、审核县属专科院校的专业设置。

(十)承担全县教育督导实施工作,负责对全县中等及以下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行为、教学质量全方面督导评价,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县政府督导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

(十二)承担上级下达的重大教育科研项目,拟订县级教育改革的有关课题并组织实施,推动教育系统教科研成果转化工作,推进全县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三)负责推进我县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管理全县普通中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群团工作。负责县属学校党的建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按分工负责县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管理或协助管理县属学校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负责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组织落实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53022529

     传    真: 53022529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县莱河路10号

     电子邮箱:jyjbgs3022529@126.com

二、领导工作分工

    王云鹏    局  长    53033223

    职  责:  负责县教育局全面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张九如    副局长    53077907

    职  责:  负责人事工作、成职教工作、学生资助工作。

    徐盛君    主任督学   53076606

    职  责:  负责教育督导工作、基础建设工作。

    洪兆臣    副局长    53029337

    职  责:  分管行政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负责学生营养餐工作。

    李楠楠    副局长    53022875

    职  责:  负责体卫艺安工作、幼教工作

    张新春    副局长    53024095

    职  责:  负责基础教育工作

  三、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职  责:负责机关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教育改革牵头、推进工作。 负责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等政策制定,负责改革调研、政策建议等工作。负责教育信访事项办理。负责民心网事项办理。负责文字综合工作。负责会务工作。负责文电。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要、保密工作。负责信息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负责人:王辉

    电  话:53022529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县莱河路10号

    (二)党工委办公室

    职  责:负责组织方面的全面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的媒体宣传、舆情应对、新闻发布。指导本系统宣传、统战、群团和政治稳定。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的组织落实。统筹规划和牵头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学雷锋、师德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各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负责处理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

    负责人:庞业宏

    电  话:53024421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县莱河路10号

    (三)工会办公室

    职  责:落实好工会组织维护、建设职责,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会制度,推进学校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工作监督,抓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的贯彻落实。履行好参与教育职责,组织开展技能竞赛、理论业务培训和文体活动及全国、省市劳模、五一章状等荣誉的评选工作。做好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加强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工作。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对基层工会福利工作进行监督。"

    负责人:刘树林

    电  话:53022529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县莱河路10号

    (四)基础教育室

    职  责:全面负责义务教育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对民族学校宏观管理和指导。

协调完成对民族学校体制改革工作和完成招生计划。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张灵群。

    电  话:53023376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县莱河路10号

    (五)体卫艺教育室

    职  责: 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参加县级、市级和省级以上体育赛事活动。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禁毒教育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组织、协调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拟订清原县中小学校卫生及健康教育工作相关政策与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参加县级、市级和省级以上艺术交流。

    负责人:吕波

    电  话:53022217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县莱河路10号

    (六)人事工作室

    职  责: 负责局机关招考(录)公务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教育系统人事调动工作。教育系统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民办教师管理工作。负责临时工养老保险扩面工作。

    负责人:魏宝库。

    电  话:53023385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县莱河路10号

    (七)计划基建室

    职  责:统筹管理省、市、县下拨的教育经费。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预决算公开及资本运营监管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所属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基础教育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所属学校教育经费统计工作。负责所属学校收费项目及收费工作。

    负责人:吕海涛。

    电  话:53024754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县莱河路10号

    (八)成职教室

    职  责:负责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全面工作。负责民办教育审批与管理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贯彻职业教育发展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工作。中等职业学校德育与学籍管理

指导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国全。

    电  话:53024497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县莱河路10号

    (九)督导室

    职  责:负责县教育局及县政府教育督导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承担教育督导工作,指导县开展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王福荣。

    电  话:53023645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县莱河路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