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
浏览:26596次'时间:2023年11月14日

机关职能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 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 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可按程序统筹调度指挥县域范围内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资源和力量。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乡镇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 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 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和省、市、县下拨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 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 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 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 工作。

(十七)编制全县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组织协调地震灾害预防和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抚顺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县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 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强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

1、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督查督办和信访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2、组织起草重要文件、综合性报告,统筹组织协调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贯彻落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决议事项。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市政府对县级政府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对县直部门和各乡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参与并指导有关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政策法规办公室(执法科、审批科、规划科技科)。

1、组织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承担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本系统法制建设,指导协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政策落实,承担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信息发布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按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安全评价机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

2、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受理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的备案等管理工作。

3、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的专家评审、现场核查,承担安全评价、非煤矿山检测检验等机构的资质认可和认定,承担相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和撤销、暂扣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的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和信息发布。


(三)应急指挥办公室(救灾和物资保障科、灾后统计科)。

1、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组织拟订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指导县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2、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和省、市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3、负责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4、制定实施全县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监督检查工程建设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承担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监督实施相关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乡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四)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关闭工作,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指导监督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六)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