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统计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作者:统计局浏览:6958次'时间:2017年4月10日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建设,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执行到位
    抓机构建设,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我局按照县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要求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后,根据我局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局内各部门传达贯彻全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形成良好的信息公开机制。为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审批备案制度》、《反馈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制度》等。并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结合起来,使全局干部职工在工作中有章可循,按章办事,从制度上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工作责任监督,事事有落实。因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涉及局内各个股室,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相关科室的年度工作目标中,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组织与协调、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督促检查政务公开职责的落实,分管领导监督分管股室的政务公开工作,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本股室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人,对涉及到本股室或需要本股室协同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要按要求及时完成或做好协同配合,把具体工作落实到专人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收到实效。
    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统计政务公开工作
    我局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紧密结合统计部门工作实际,从统计职能范围、行业特点出发,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分析,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将统计政务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布。我局在遵守《保密法》的基础上,本着公开、透明、便于监督的原则,结合统计执法和管理工作实际,结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确定了对外、对内公开内容。面对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对统计信息的需求,我们要按照国家、省统计局的有关制度规定,为公众提供科学可靠详实的统计指标解释,按照国家保密法有关规定,在严格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把按照规定能够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信息及时公布。对按照《保密法》不能公开和还在保密期的数据和信息,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每年为市各级领导、部门及公民提供经济社会方面的统计信息100多条。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情况还存统计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2017年,我们将继续按相关条例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结合本局的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督查,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稳步推进。加强网站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平台,做好统计服务工作。
    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推进政务公开与统计法制建设相结合,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扎扎实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连贯性,便于社会公众查询,规范做好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收藏工作,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