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审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浏览:7372次'时间:2018年3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公开办的要求,我局编制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2017年度各乡镇和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其他应报告事项十一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总体工作情况

    按照市审计局和县政府的要求,2017年我局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审计信息公开内容,加快网络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局机关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李文峰同志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法规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是认真建章立制。立足审计特色,出台并印发了《清原县审计局审计政务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规章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三是公开程序规范。坚持“谁公开、谁负责”和“初审、审核两级审查”的信息公开原则。各股室和分管领导对信息严格把关,保密人员定期检查,严防涉密信息上网,法规股全程介入信息公开实施过程,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合法性。

    四是公开内容详实。我局的职责权限、业务范围等事项,特别是一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均及时依法依规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情况

    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和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深刻领会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更加注重政务信息公开的完整、准确、规范和及时性,2017年上报公开政府信息10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中,未发生复议及诉讼情况。

    、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审计是专职经济监督部门,不承担具体的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内容比较单一,辐射面相对较窄,导致我局可公开的信息数量偏少,审计工作的特殊性制约了信息公开的数量。针对这一情况,我局要努力加大公开力度,坚持做到涉及审计法律法规及制度办法全部公开,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学习借鉴其他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突出工作重点,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