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扶贫办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浏览:7157次'时间:2018年3月15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2017年度各乡镇和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其他应报告事项十一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加强领导,强化意识

2017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群众的满意度为检验工作的主要指标,以全面提高机关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宗旨,以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以监督制约行政权力的行使为着力点,认真抓好政务公开,保障公众对扶贫开发、脱贫攻坚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进一步促进机关工作的公开、公正、规范和高效运行,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决打赢我县脱贫攻坚战。

二、创新载体,高效便民

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扶贫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清原扶贫网、乡镇政府和行政村公示栏等公众渠道及时发布各类扶贫信息,公开工作动态,报道我县扶贫工作情况。公开内容包括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专项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乡镇政府和行政村公告栏张贴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等。建立扶贫监督举报平台,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三、公开透明,注重实效

坚持以依法公开、客观真实、公开透明、注重实效、高效便民为原则,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突出简明易懂、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务实高效,以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监督为主要目的。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有重点地确定公开内容,确保公开的内容客观真实可信,明确公开事项的具体公开内容、范围、程序、时限等,做到工作计划和措施透明、工作过程透明、工作结果透明。通过政务公开,增强政务活动的透明度,方便公众办事,便于公众知情,利于接受公众监督。

四、查摆不足,锐意进取

虽然我办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网上互动交流还不够。三是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仍需提升。

在今后工作中,我办将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群众为基本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和宣传培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二是加强统筹规划。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要做到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与扶贫工作相结合,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结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今年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夯实公开基础,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实现透明务实、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