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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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2017年度各乡镇和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其他应报告事项十一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加强工作力度,构建组织体系

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让人民群众了解政府工作,了解与自己相关的国家政策,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即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又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此项工作落实到实处,清原镇政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各组站主要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政府办公室主任负责。此外明确各村委会由村书记为村级政务公开的主要负责人,认真开展村级政务公开。
    二、拓宽公开政务工作

镇党委镇政府本着“规范、透明、方便、实用”的原则,在全镇范围内有效施行政务公开工作,设立镇公开栏1个,16个村级公开栏,通过张贴文件、公开信、画报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公开政务。在政务公开内容上围绕群众知情、便民、参与、监督等方面开展工作,群众关心的粮食补贴、低保名单、扶贫政策等方面工作均进行公示。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思路

存在的不足:

1、政务公开的形式尚比较单一,无法达到全面公开,政务公开宣传效果有限。

2、政务公开工作时效性不够强,更新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够全面。

3、缺少对政务公开实时监督与核查。

今后工作思路:

1、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载体,总结经验,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2、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把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