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顺市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说明
浏览:4693次'时间:2017年6月12日

一、《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

2016122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84号),并要求各地在今年第一季度前完成本地区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市政府要求市农委综合发改、财政、林业、国土、水务、工信、环保、气象、科技、教育、旅游、保障、住建、服务业、金融等工作实际,牵头做好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制定我市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按照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实施方案》(讨论稿),以进一步指导我市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实施方案》制定的过程

市农委高度重视《实施方案》起草工作,认真研究主要工作任务,并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委、市服务业委、市金融办等18个单位进行了反复衔接,于今年春节前完成了《实施方案》初稿。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召开后,又根据会议精神内容作了修改完善,报分管市长审定后,形成了《实施方案》讨论稿,提请本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实施方案》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围绕国务院、省市政府对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相关要求,一是提出了积极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二是启动了高效农业示范、种养循环结合、农林生态复合、产品加工集聚、产业带动脱贫五区创建活动,三是明确了“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升、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农民生活达到全面小康水平”七个能够反映农业现代化建设成果的2020年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实施方案》对接省政府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全面落实了省政府提出的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任务并明确了责任分工,包含了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强化农业物质装备和科技支撑、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业对外交流合作、加强城乡协调发展共七个方面34项主要工作内容。

(三)重点工程。重点结合抚顺实际,实施创新强农、协调惠农、绿色兴农、开放助农和共享富农五大工程38个项目。同时,《实施方案》细化了建设内容、明确了责任单位。

(四)保障措施。主要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支持、创新投入机制、加强科技保障和提供人才保障五方面举措,确保了我市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各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