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清原满族自治县七届政协三次会议《关于对县高中门前排水明渠进行改造的建议》(48号)的答复
浏览:12575次'时间:2020年11月13日

杨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县高中门前排水明渠进行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建设需由住建部门统一规划,位于县莱河路道南、县高中门前水渠属于城市建设范围。下一步我镇将积极协调县住建局对该地块进行统一规划。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衷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政府工作。

 

 

 

               承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