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清原满族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关于改善管理丧事扰民现象的建议》 (25号)的答复
浏览:3491次'时间:2019年10月8日

王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管理丧事扰民现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县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2019年以来县民政局大力开展了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城区治丧活动开展文明治丧的通知》(清民发〔20194号)将“禁止在夜间(21:00—次日晨8:00)和午休时间 (I2:00-14:00)燃放鞭炮 、播放哀乐、念经做道场等治丧活动”列入了具体工作任务。由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督促、指导街道、社区与业主签订小区管理规约时,将禁止乱搭灵棚 (堂),高声放哀乐,燃放鞭炮等丧事扰民的行为暨开展文明办丧事的内容写入小区管理规约,或者制定单独的文明治丧公约。20191月,以县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禁燃禁放区域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责任。公安部门表示将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3号)和《关于积极推动制定城市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积极推进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的执行以及其内容的修改完善;加强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做好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审批工作,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日常安全检查,查处其违规销售;加强禁燃禁放宣传,多形式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禁限放政策;强化群众举报线索核查处理工作,核查打击涉及非法燃放、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日常管控。现在各部门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通过加强和规范城区治丧活动管理,进一步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市民树立文明、节俭治丧的新风尚,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管理力度,严厉查处各种丧葬陋习,积极引导群众文明操办丧事。此外民政局还将积极积极推行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健康安全的祭奠仪式。

衷心感谢您对人社(民政)工作的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位:清原满族自治县民政局

     

 

                                      2019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