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清原满族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减轻我县中小学作业的建议》(57号)的答复
浏览:2915次'时间:2019年9月30日

梁成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轻我县中小学作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为我县教育发展献言献计。教育局对您提出的“关于减轻我县中小学作业的建议”的建议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班子会议,部署安排工作。结合期初视导工作,我们在全县各初中小学进行了作业量布置调研工作,视导之后会根据调研结果,以及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7>93号及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出台《清原县中小学规范办学管理实施办法》,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作业时间120分钟以内。

2.全面推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各中小学积极实行弹性放学,充分利用学校资源优势,充分利用学校体音美、科学设施和场所,为学生提供自习、发展特长、开展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的空间。强化学校管理,从师资、内容、费用、安全等方面建立完善服务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制度。提倡在开展课后服务过程中,由学校安排教师或教师主动对个别学习困难的学生基于免费辅导帮助。

3.做好检查和整改工作。教育局成立规范办学领导检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中小学规范办学工作做以检查和督导,规范全县办学行为。

4.向管理要质量,提升课堂教学实效。教育局为减轻教师负担,达到减负提质的目的。本学期出台了教师备课管理办法,让教师能有更多的时间做好备课工作,提升课堂教学水平,向课堂教学要质量。同时做好师德师风工作,严禁在职教师校外有偿不可行为。

综合以上几项措施,我们将工作做到实处,为孩子的身心健康服务,还学生一片纯净的蓝天,让孩子们在同一片蓝天下幸福健康成长。

 

 

 

               承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O一九年三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