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清原满族自治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帮助维修兴隆台清真寺的建议》(90号)的答复
浏览:13051次'时间:2018年4月16日

丁世波代表您好:

感谢您多年来对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帮助维修兴隆台清真寺的建议》,我局积极办理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县委、县政府十分关心关注清真寺基础设施建设。民宗局积极对上争取,先后几次对兴隆台清真寺拨出专款对清真寺基础设施进行翻建或维修。

你建议对西围墙和月亮门墙面断裂,院内铺设水泥路面,需要补充和更换餐具、更换太阳能等,经我局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一是清真寺是伊斯兰群众礼拜的场所,对设置维修,餐具补充等,清真寺同其它宗教一样,要坚持发扬“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三自精神。

二是可以考虑到本地区回族群众生活较为困难,对一些必须维修,资金量较大的可以考虑一事一议的办法,通过对上争取给予解决。

今后我局还会继续对清真寺给予关心关注,共同走进新时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承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4月16日